天津鼓勵超齡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 (記者張璽 通訊員程志會)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發佈通知,鼓勵天津本市實習生和超齡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擴大工傷保險覆蓋範圍,分散用人單位用工風險,保障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或者超齡從業人員在從業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後的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等權益。

通知明確,年滿16週歲、在天津參加學期性跟崗和頂崗實習的全日制學歷教育職業院校學生,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年齡不超過65週歲、且未按月享受企業職工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的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由所在用工單位按月繳納,繳納費率按用工單位工傷保險費率標準確定並浮動調整。

上述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的,參照《工傷保險條例》《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執行。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護理、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五級、六級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用工單位可以與參保人員協議約定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