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抓包尪「十指緊扣小三」還PO網放閃 法官狠打臉渣夫下場曝
臺中 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間與女性友人小萱(化名)多次出遊,不僅在廟會活動中「十指緊扣」牽手,還上傳親密接吻照到IG放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 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間與女性友人小萱(化名)多次出遊,不僅在廟會活動中「十指緊扣」牽手,還上傳親密接吻照到IG放閃,甚至共赴花蓮、淡水等地約會,氣得提告求償。阿德雖辯稱「只是過馬路短暫拉手」、「照片是婚前拍的」,但法官當庭勘驗證據後直接打臉,判決阿德須賠償30萬元,全案定讞。
人妻小美指控,丈夫阿德在兩人婚姻期間(109年5月至112年6月)與一名女子小萱關係曖昧,不僅多次出遊,還在公開場合牽手、親吻,甚至將親密照上傳社羣媒體。她提出多張證據,包括兩人十指緊扣站在廟宇階梯的照片,以及丈夫生日時與小萱臉貼臉的親密合照。
阿德辯稱,牽手只是「過馬路時短暫拉一下」,且親吻照是「婚前拍的」,更指控妻子「盜用他的手機上傳照片」。但法官當庭勘驗IG帳號,發現該帳號從105年就由阿德使用,且111年至112年間多次與小萱同步發佈出遊照,時間點都在婚姻存續期間,直接戳破他的謊言。
更誇張的是,小萱不僅參加阿德的生日宴,還送上金項鍊當禮物,兩人當衆臉貼臉合照,互動親密。法官認爲,這些行爲已明顯超出一般朋友交往分際,嚴重破壞婚姻信任,構成「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
阿德雖辯稱,兩人早在111年就分居,婚姻名存實亡,但法官認爲,他與小萱的親密行爲持續到112年,明顯是婚姻破局的主因,且小美獨自撫養孩子,精神受創甚深,因此判賠30萬元合理。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