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抓包外遇砍傷小王挨告 妻助陣尪反控性侵!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已婚女子霏霏(化名)與同事A男發生婚外情,兩人在交往期間曾發生性行爲,後來事情露餡,A男在談判時遭霏霏的丈夫砍傷,憤而決定提告;她心生不滿,竟也對A男提告性侵。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誣告罪判處霏霏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3年。

▲霏霏控訴遭外遇對象A男性侵,結果卻害自己吃上誣告罪。(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霏霏與A男同在某公司任職,兩人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並在交往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爲;後來霏霏的丈夫得知此事,並於2022年8月間兩度找上A男談判,但都沒有談成,他一氣之下持刀砍傷A男。

事後,A男決定對霏霏的丈夫提告傷害、恐嚇取財。然而,決定迴歸家庭的霏霏卻對此感到不滿,竟在同年8月底前往警局報案,表明要對A男提告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

不過,檢方經調查後,認定霏霏是爲了反制A男對丈夫提告一事,纔會報警提告性侵,她的行爲涉犯刑法第169條第1項誣告罪嫌,訊後依法將她起訴。

法官認爲,霏霏的行爲有害於刑事偵查權的行使及發動,耗費國家司法資源,導致A男無端遭受刑事偵查,嚴重損害A男的權益,顯然霏霏欠缺對法秩序的尊重,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犯誣告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3年,還要向指定機構提供90個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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