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人妻外遇被抓包!尪暴怒砍傷小王 爲護夫反控性侵

竹科人妻偷吃男同事,尪暴怒砍傷小王挨告!竟告他「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公司同事阿德(化名)發展婚外情,多次發生性關係,未料東窗事發後,丈夫阿勇(化名)持刀砍傷阿德,阿德憤而提告。小美爲報復,竟反控阿德「性侵」,誣指對方強制性交、猥褻。但檢警調查發現,兩人根本是你情我願,甚至還有親密對話、贈送咖啡等證據,戳破小美謊言。新竹地院審理後,依誣告罪判小美4月徒刑,但給予緩刑3年,條件是必須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同事阿德同在新竹某科技公司上班,兩人發展成情侶關係,多次在汽車旅館、阿德租屋處及公司樓梯間發生性行爲。直到111年8月,小美的丈夫阿勇發現妻子出軌,氣得找阿德談判,雙方兩度協商破局,阿勇竟持刀砍傷阿德。

阿德不甘受辱,對阿勇提告傷害、恐嚇取財。小美見丈夫被告,決定「護夫」反擊,竟在同年8月底及9月中旬,兩度向警方報案,誣指阿德在兩人交往期間「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企圖讓阿德吃上官司。

檢警調查時,阿德喊冤表示,兩人確實是情侶關係,所有親密行爲都是合意。檢方調閱相關證據後,發現小美指控遭阿德性侵,卻多次在事發後「睡到隔天早上」才自行離開,不合常理。小美更多次透過手機轉贈咖啡給阿德,時間點竟都在她自稱「被性侵」的期間。

手機鑑識還原兩人對話,內容充滿曖昧,甚至在阿德提告阿勇後,兩人還在討論如何善後,完全不像性侵被害人會有的反應。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爲,小美因不滿阿德對丈夫提告,竟捏造性侵情節,不僅浪費司法資源,更讓阿德無端捲入刑案,嚴重影響他人名譽。不過,考量小美坦承犯行,且無前科,最終判處4月徒刑,緩刑3年,但須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