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沒了?卓榮泰批違憲違反預算法 吳宗憲用專業打臉

行政院長卓榮泰(見圖)17日在行政院後記者會條列歲計賸餘的狀況,可運用預算餘額約4436億,若要普發現金需舉債1014億,「道德上過不過得去,國家財政上應不應該這麼做?」呼籲立法院排定議程,讓他能親自說明國家財政的實際狀況。(杜宜諳攝)

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17日)親自舉行記者會,直言政府沒多餘的錢可普發1萬,若要硬上,行政院勢必得舉債。卓榮泰並指出,普發現金不僅違反憲法與預算法精神,也對國家紀律造成衝擊,預估仍需舉債約1014億元。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立法院通過《特別條例》授權政府發錢,這豈是行政院長一句話不發,就可以不發?到底是誰在違憲?

吳宗憲今(17日)在臉書粉專表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是由行政院提案送至立法院,國會其他黨團及立委也提出不同「版本」,經由院會一讀,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審查會後因無共識而進入朝野協商,協商再經由一個月的冷凍期仍無共識,最後在院會進行二讀及三讀會的表決而完成合法、合憲的立法程序。

吳宗憲更指出,憲法70條是針對「預算案」,立法院不得爲增加支出的決議。但特別條例就是「法律案」,卓榮泰居然一句話說違憲,就可以不發了,他是兼任大法官嗎?憑什麼一句違憲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只要憑行政院長一句話,就可以不用遵守民意代表通過的法律,還有依法行政可言嗎?國家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權力分立的制度,長久的慣行,真的快被民進黨破壞殆盡了。

吳宗憲點出,卓榮泰說,依照憲法第70條、預算法第91條規定,當立法院要用法律案與預算案增加行政院支出時,必須先行徵詢行政院的意見,但立法院並沒有這樣做,因此已經違憲、違法。這真的是睜着眼睛說瞎話。114年7月3日,依據黨團協商紀錄,國民黨就已經就普發現金一事提出討論,當時與會的經濟部長郭智輝也表示,希望立法院能支持行政院的版本(不普發現金)。這一來一往的討論,就已經是完備徵詢程序了。預算法第91條的「徵詢」不等於「同意」,如果是要行政院同意才能通過法律,那立法院乾脆改隸行政院算了。

吳宗憲表示,我們是法治國家,法治,就是由國會通過的法律來管理這個國家,我們不是人治社會。如果民意是站在民進黨這邊,國會多數自然就是民進黨,由國會多數來形塑法律,本來就是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但民進黨現在居然可以直接忽視法律,踐踏民主法治的本質,這種獨裁者式的傲慢,是要帶領國家走到什麼地方?

吳宗憲更指出,釋字264、391說立法院不能爲增加支出的決議,但這兩號解釋內容是針對預算案的討論,而本次特別條例完全就是法律案,普發現金並非在預算案里加錢,而是立法院通過《特別條例》授權政府發錢。這豈是行政院長一句話不發,就可以不發?到底是誰在違憲?他強調,普發一萬元沒違憲、沒違法、有前例、有學者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