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預算「輪迴說」惹議 吳宗憲轟冷血:補助款看顏色不看人民?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聲稱,將對當初審查預算表決支持中央政府的立委,優先協助其所屬地方政府解決經費問題,這不是報復心態,而是一個輪迴。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9日)表示,補助款看顏色!不看人民?這些都是教育、福利津貼、基礎交通建設,但現在只要不支持預算案,就不補助,難道是黑道治國。他批評,卓榮泰是無視法律、不顧全民基本需求的違憲、違法、冷血院長,賴政府丟掉法治、丟掉民主,已走向極權國家的道路上。

吳宗憲表示,明明《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系規範依據縣市財力酌給,卓榮泰院長卻說「優先」補助支持總預算案立委的所屬縣市,所以地方補助款,是顏色對了,纔給?這是人民的納稅錢!

吳宗憲表示,大家都知道中央預算裡,國防是首要,114年總預算案僅刪除46億,其中97.8%是「獵鴞專案」,連民進黨也同意刪,是史上拿最多、刪最少的預算;反觀地方預算,首要的是什麼?就是用作教育、社福、基礎建設的一般性補助款,卻被大刪636億,比率高達27%。

吳宗憲質疑,這些都是孩子的教育、老人/身權者的福利津貼、基礎交通建設,唯有人民滿足了教育、健康、生活的需求,纔可能維持社會穩定與進步。但在「吾」賴政府的邏輯下,只要不支持預算案,就不補助了,還挾地方當肉票,要脅中央民意代表追加預算,難道是黑道治國。

吳宗憲指出,明明補助辦法第1條開宗明義說,依據財劃法第30條、地方制度法第69條所制定,則地制法就是授權制定補助辦法的母法,子法不能逾越母法,更不能違反憲法,釋字第360、367、390、402、412號等均有闡述。

另外,吳宗憲提到,地制法30條1項規定「各上級政府爲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憲法147條「爲謀縣與縣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縣,『應』酌予補助」、憲法163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國家應重視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吳宗憲認爲,簡單來說,憲法指明爲求地方教育、社福救助均衡發展,應優先編列救濟性支出,尤其對於「貧瘠」地區,這些「救濟性支出」,就是法律義務支出,就是救命錢。

吳宗憲說,卓榮泰院長卻說有支持中央總預算的縣市,纔給予補助,已公然違反憲法第7條人民平等權,保障人民不因身處貧瘠地區而遭不公平待遇,更展現「吾」賴政府集錢又極權的獨裁野心,當補助款成了中央看顏色再給,這還是法治國家嗎?

吳宗憲強調,立法院刪減中央政府不必要且浪費的出國、文宣等支出後,仍拿到史上最高的2.9兆;未列入法律義務支出的項目高達1.3兆,要求行政院樽節通刪的636億僅佔2%,行政院卻轉手大砍地方救命補助款高達27%,當初2002年陳水扁執政、張俊雄內閣時代,通刪658億,仍能順利執政,13年後,到了賴清德、卓榮泰卻只能哭窮,拿地方當肉票。

最後,吳宗憲直言,從先前先下第一部內政部長劉世芳大喊改路名,無視人民納稅的血汗錢,到最愛覆議的卓院長,躍身不顧人民平等權、無視法律、不顧全民基本需求的違憲、違法、冷血院長,「吾」賴政府丟掉法治、丟掉民主,已走向極權國家的道路上。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 。(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