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違憲?民衆黨團嗆卓榮泰法盲:去請教一下蘇貞昌

立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納入普發現金1萬元。資料照片

立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納入普發現金1萬元,行政院表態不支持,而31日爲行政院提起覆議的最後期限。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政院不會提出覆議,但因普發現金的內容有違憲、違法等瑕疵,因此將在適當時機提出釋憲。(劉宗龍攝)

立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納入普發現金1萬元,但行政院不支持,被視爲726大罷免失敗的關鍵因素之一;行政院長卓榮泰31日拍板不提覆議,但未來將聲請釋憲。對此,民衆黨立院黨團表示,請卓榮泰明確指出普發現金哪裡違憲,用「違憲之虞」來搪塞人民更是可笑,若卓揆真的不懂,建議去請教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等人。

針對行政院不對普發一萬元提出覆議,但未來將聲請釋憲一事,民衆黨團31日表示,「普發一萬免舉債、更不違憲,卓榮泰不要再欺騙人民!」因應關稅衝擊、還財於民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通過後,卓榮泰先哭窮說「經過主計總處一而再、再而三盤點,扣掉 4100億元,僅剩下300多億元的稅盈,遠遠不足2300億元(普發現金)。」

民衆黨團提及,但根據審計部精算的 113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113 年度累計歲計賸餘高達8393.46 億元,扣掉114年特別預算預計移用的3948.8億元,還剩4444.66億元,再加上今年度預計賸餘至少2400億,扣掉包含普發現金1萬元的5450億特別預算,和今年預計還債的1415億元,幾乎打平,且民進黨執行率低,114年度歲計賸餘必定高於2400億,「換言之,普發現金1萬元根本不用舉債,還綽綽有餘」,用「違憲之虞」來搪塞人民更是可笑,卓榮泰如果真的不懂,建議去請教一下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和多位學長。

民衆黨團指出,回顧98年度發放消費券,856億元全部用舉債,109至111 年度「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1599億元也來自舉債,當中有1206億用來發放振興五倍券;最近一次則是112年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當時預算高達新臺幣 3800億元,用於普發現金、挹注健保基金、擴大公共運輸補貼等10類項目。

民衆黨團說,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列「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但執行期間如果還有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可供移用時,應優先支應,不得舉借債務。」當年行政院先舉債1998.8億元及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1800億元,全民普發6000元現金;等到實際執行後,發現可全數用歲計賸餘不須舉債,相關法律條文清楚明白,且早已多次執行,連本次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都稱老農津貼等法律案增加政府支出「不違憲」,請問卓榮泰「怎麼前總統馬英九、蔡英文時代都可以,就賴政府不行,整天搬着憲法嚇唬人民?」

民衆黨團強調,這些數字就算卓榮泰不懂,主計總處官員應該且必須很清楚,政府機關竟帶頭欺騙人民,想用謊言A走人民血汗錢,還想聲請釋憲、濫用珍貴國家資源,民衆黨團請卓榮泰明確指出普發現金哪裡違憲,堂堂行政院記者會竟用有「法律瑕疵」這種語焉不詳言的文字來呼攏人民,是機關之怠惰、國家之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