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指普發現金合法合憲 卓榮泰:勿當法盲規避法律條文
▲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會後記者會,說明110-113年歲計賸餘使用情形。(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上週通過國民黨版本「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刪除1000億臺電撥補預算、增列2350億普發現金,整體特別預算規模達5450億。外界質疑增加預算違法違憲,在野黨否認。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7日)表示,憲法第70條、預算法都有相關規範,「(在野黨)不要當法盲一樣規避法律條文」。
卓榮泰今與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發言人李慧芝、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舉行記者會,說明民國2021年至2024年的歲計賸餘使用情形,也迴應對普發現金的看法。
經統計,2021到2024年,全國稅課收入實徵超過預算數約1兆8707億,扣掉減少或降低增加債務8938億、2020年到2022年戰機特別預算150億、2023到2025年疫後特別預算3799億、移撥特種基金1957億、超徵屬地方政府部分2804億,以及增加非課稅收入與歲出差異數3300億後,剩下可運用預算餘額約4436億。
卓榮泰指出,本來編列的4100億的特別條例,就只剩下336億。立法院通過的「因應國際情勢與強化國土安全韌性的特別條例」,刪減1000億臺電補助又加上的2350億普發現金,總經費需5450億,等於有1014億需要舉債。
卓榮泰說,依照憲法70條跟預算法91條,涵蓋了法律案與預算案,行政院提出的法律案立法院做任何增減,如果不是對法律案的修正案,難道修正意見會突然跑出來?這當然是針對法律案進行修正,「(在野黨)不要當法盲一樣規避法律條文」。
卓榮泰說,重點在於,增加這麼多行政支出,卻沒有來徵詢行政院的意見,這個國家的財政紀律何在?憲法明文規定,行政院編列預算、立法院審預算,難道可以用審議就強制行政院編制某一條預算嗎?不論這筆預算的本質是多麼合法,但程序要正當。
至於行政院未來會採取何種救濟管道?卓榮泰強調,行政院過去已經多次針對立法院多項不合法合憲的法案與預算有過救濟行爲,憲法賦予行政院的憲政責任,未來會勇敢承擔起來,「會照過去方式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