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族羣身分法衝擊原民資源? 學者:人數「擴大恐嚇」
行政院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羣身分法草案》,多個平埔族羣至立院抗議未將平埔族羣完整納入《原住民族基本法》。本報資料照片
等了三年,行政院端出的「平埔原住民族羣身分法草案」,卻讓平埔族和其他原民族羣都不滿意。臺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陳旻園表示,可以理解原民會不將平埔族羣直接放進原基法體系的難處,但不趁此契機處理原基法的根本問題,卻用資源分配作爲藉口,只會讓問題如雪球愈滾愈大。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族羣關係與文化學系教授謝若蘭則表示,另立專法可以,但不能讓平埔族擁有區別待遇,否則也違反了憲法判決的意旨。
內政部指平埔族羣有98萬人。但謝若蘭指出,這個數字是「擴大恐嚇」,並未做科學的人口統計。依據過去臺南屏東政府公告數字推算,她估計平埔族的登記人數約30、40萬。陳旻園則說,原民福利也有排富條款,並非人人能享有。政府每次遇到原民基本權利議題,只會用補助、考試加分等解決,外界對原民福利也有「過多的想像」,導致只要有新的族羣加入,原民就會擔心「搶資源」,反而忽略了原基法的關鍵問題。
原基法將原住民分爲山地和平地兩大類。陳旻園指出,此一分類根本不適用於現代的原住民,「框架早就應該打破」,平埔族就是打破這兩種分類框架的契機,但原民會用另立專法逃避這個問題。他直言,這種過時的族羣分類方式不處理,「完全是因爲選舉問題」,因此立法院不願處理。
憲法法庭宣判「原住民身分法」違憲,要求修法或另立專法讓保有民族語言、習俗、傳統文化特徵,並維持族羣認同,且有歷史紀錄可稽的族羣,皆可依意願申請覈定爲原住民族。謝若蘭表示,此一「族羣」並非僅限於平埔族羣,原民會端出的法案卻只限於「平埔原住民族羣」。她認爲只要在原民身分法中,將山地原民、平地原民之外,加入第三項:其他南島民族,就可解決問題。
但陳旻園認爲,之前原民身分法修正讓「漢父原母」者取得原民身分,確實導致原住民保留地加速流失。他認爲原基法的最大問題,是原民各個族羣各自面臨不同的土地、歷史問題,卻想用一套法律解決。原基法立法迄今20年,一直沒有面對這些根本問題,原民會應當修正這些結構性問題,不要留給下一代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