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族不適用原基法 原民主委:其損失有時遠超山地平地

行政院版《平埔原住民族羣身分法草案》,未將平埔族羣納入《原住民族基本法》。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平埔原住民族羣身分法草案」,多位立委關注爲何不將平埔族納入原基法體系,需要另立專法?原民會主委曾智勇表示,平埔族羣多年來所遭遇的損失,有時候是遠遠超過山地、平地原住民,因此不完全適用於現在的原基法。

立委許宇甄質詢時指出,用專法規範平埔族權利,是否代表平埔族無法享有和其他原民同等的權益?曾智勇表示,以語言文化爲例,平埔族的流失特別嚴重,當然不適用於現在的原基法,必須用另外的專法讓他們的權利更好更周延。

曾智勇舉例,未來平埔原住民的考試加分優待,因爲他們人數衆多、而且很久沒有享受這樣的優待,是否還能沿用山地原民的加分制度。他認爲,應該斟酌國家的資源分配和各族的客觀需求,以專法另訂。

內政部預估平埔族羣約98萬。多位立委關注未來是否會有平埔族立委名額。曾智勇表示,立委的席次由憲法規定,必須修憲。立委鄭天財表示,已有多位立委連署提案修憲增加平埔原民立委的席次,他也提案設置平埔族原民基本法,明確保障平埔族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