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瑪蘭族盼修法避免「一族兩制」 盼恢復平地原民身分
花蓮縣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去年率族人回宜蘭尋根。(花蓮縣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自2002年複名爲第11族的噶瑪蘭族,仍有許多宜花東及旅北族親無法恢復平地原住民身分。噶瑪蘭族人選在今天8月1日原住民日發聲,懇請政府將立院審理中的「平埔原住民族羣身分法」草案,加入「在修法前已具官方原住民族名稱者(例:噶瑪蘭族),得恢復平地原住民身分。」避免造成平地原住民及平埔原住民「1族2制」。
被尊爲「噶瑪蘭族之父」耆老偕萬來長老,早年帶領族人蔘與原運走上街頭,在大家努力下終在2002年複名爲第11族原住民族,但23年過去,宜蘭、花蓮及臺東,甚至北部都有許多族人無法取得平地原住民。
「偕萬來已安息主懷,但他老人家念茲在茲的『全部族人取得平地原住民身分』遺願至今仍在努力中」,偕萬來的女婿楊功明說,立法院正審議平埔原住民族身分法草案第13條明定,本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令覈定之民族別,其成員未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得依本法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族羣成員之身分。也就是說,沒能取得平地原住民身分的噶瑪蘭族人,可申請變成平埔原住民,而非現行的平地原住民,「一族兩制」讓族人全炸鍋。
楊功明說,原住民身分,主要是因血緣關係而來,身分之有無是與身俱來的,非國家權力所恩賜,更非登記取得或未登記而喪失。他舉例,豐濱鄉新社村前村長李文盛,他同時也是噶瑪蘭族語老師,就是當初政府公告時,他剛好去當兵,不知道要登記族羣身分,導致現在他父親及兄長都有噶瑪蘭原住民身分,反而他卻無法登記原住民身分的違反人權現象。
噶瑪蘭族親呼籲,千萬不要修法變成兩個噶瑪蘭族,讓所有原住民族都是原住民族,唯有如此,纔不會有噶瑪蘭平埔族的荒謬情況發生,也才能避免同一民族內部因法律地位不同而產生的權利落差與族羣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