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瑪蘭族籲修法 拒絕1族2制
花蓮縣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於8月1日原民日向中央喊話,盼立法院審議中的平埔原住民族身分法草案能夠完備,不讓噶瑪蘭族「1族2制」。圖爲2024年原民日基金會率族人回宜蘭尋根活動。(花蓮縣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2002年複名爲第11族的噶瑪蘭族,至今仍有許多宜花東及旅北族親無法恢復平地原住民身分。噶瑪蘭族人們選在8月1日原住民日發聲,懇請政府將立法院審理中的「平埔原住民族羣身分法」草案,加入「在修法前已具官方原住民族名稱者(例:噶瑪蘭族),得恢復平地原住民身份」,避免原住民「1族2制」。
噶瑪蘭族耆老偕萬來長老,早期帶領族人蔘與原運走上街頭,終於在2002年複名爲第11族原住民族。不過23年過去,宜蘭、花蓮及臺東,甚至北部地區都還有許多族人無法取得平地原住民資格。
「偕萬來已安息主懷,但他老人家念茲在茲的『全部族人取得平地原住民身分』遺願至今仍在努力中」偕的女婿楊功明說,立法院正在審議的平埔原住民族身分法草案第13條明定,本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令覈定之民族別,其成員未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得依本法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族羣成員身分。
楊功明說,該法等於是明訂沒能取得平地原住民身分的噶瑪蘭族人可申請變成「平埔原住民」,而非現行的「平地原住民」,「1族2制」讓族人全炸鍋。
楊功明強調,原住民身分是因血緣關係而非國家權力所賜,更非登記或未登記而喪失。他也舉豐濱鄉新社村前村長李文盛爲例,當初政府公告時他剛好去當兵錯過機會,導致現在他的父親及兄長都有噶瑪蘭原住民身分,自己卻無法登記原住民身分。
噶瑪蘭族鄉親呼籲,切勿因修法讓噶瑪蘭族鬧雙胞,也避免同一原住民族內部因法律地位不同,而產生權利落差與族羣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