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裝電動車無法可管!立委籲訂全國統一指引 交通部:2個月研議

有民衆在新竹南寮漁港租賃四輪拼裝電動車,不料纔剛上路不久就失控撞上一旁車輛。圖/張姓民衆提供

各大自行車道或景點附近的拼裝電動車事故頻傳,但不少遊客發生事故後才發現業者並無相關保險,車輛也無相關法規可管,呈現三不管地帶。立委今召開記者會要求交通部研議、訂定統一指引;交通部則表示,2個月內會與地方討論,評估是否後要訂定規則。

近年來興起自行車觀光熱潮,不少業者出租拼裝電動車供旅客騎乘遊覽當地景點環境,也讓拼裝電動車事故頻傳,包含去年1月臺東池上伯朗大道發生拼裝電動車死亡事故,今年4月再有遊客於新竹市南寮漁港發生拼裝電動車事故,發現業者竟無相關保險機制,民衆求償無門。

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國電動輔助自行車事故件數,2024年高達2325件,死亡24人、受傷2080人,對比2023年2184件,死亡18人、2022年1765件,死亡16人、2021年1059件,死亡9人;但交通部強調,因拼裝電動車數量太少,並未單獨統計,因此上述數字還包含其他樣態。

根據警政署統計111年至113年每月其他慢車傷亡事故的發生件數趨勢,分析111年1月至112年6月肇事原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有52件,佔18.98%;未依規定讓車37件,佔13.5%;左轉彎未依規定23件,佔8.39%。

而112年7月至113年12月肇事原因,恍神、緊張、心不在焉分心駕駛有16件,佔7.84%;左轉彎未依規定發生14件,佔6.86%;未依規定讓車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各發生10件,各站4.9%

警政署進一步指出,112年至114年5月其他慢車違規件數統計,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叉路口有18件;不依規定停放車輛9件;違規酒駕、不服從警察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各有8件;不在規定的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6件;拒絕酒駕5件;未領照行駛、不在劃設的慢車道通行或在未劃設慢車道的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各有3件。

立委李坤城表示,儘管交通部曾指出拼裝電動車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被歸類爲「其他慢車」,屬於地方政府權責,但因無明確定義與歸類,實務上因多數縣市尚未訂定管例自治條例,導致道交條例第69條罰則難以適用,無法有效取締少數違規業者。

李坤城說,在缺乏法源及管理機制下、業者既無保險義務,也無需申請營業許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旅客須自行負擔醫療與賠償費用,因此要求交通部應儘快研議修正道交條例第69條,明定有關「慢車」、「其他慢車」、「非其他慢車」等運具相關規定,或制定全國統一指引供地方依循,且必須將車輛檢驗、登記、強制保險、定型化契約與安全教育納入必要項目。

立委林月琴表示,目前道交條例因尚有任何授權訂定管理辦法,造成警方執法認定上究竟是用第32-1條或69條的魔無地帶,且針對有訂定自治條例的縣市,其他慢車違規行駛道路的車輛所有人僅儲300元罰鍰,若該縣市無訂定自治條例則無法可管,無法有效遏止違規營業行爲。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副司長鬍迪奇迴應,目前訂有相關自治條例規範包含高雄、宜蘭、臺東、彰化、屏東、金門等6縣市,對於立委要求訂定全國統一指引,未來2個月將會與地方討論,視地方需求評估是否需訂定規則,但強調若地方有需求交通部也會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