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拖拉機不買保險,事故後賠償誰買單?法院判了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季玲玲 記者 嚴君臣)農用拖拉機是機動車嗎?是否需要購買交強險?3月31日,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近日,江蘇如東法院審理了一起農用拖拉機與摩托車相撞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2023年8月9日,符某駕駛農用拖拉機在如東縣岔河鎮壩東村東西水泥路由西向東倒車時,與後方駕駛摩托車由東向西行駛的許某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許某受傷。交警部門認定,符某承擔主要責任,許某承擔次要責任。

許某因事故導致左大腿毀損截肢,經鑑定,構成六級傷殘。許某起訴到法院要求符某按責賠償損失,並要求符某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先行賠償。符某則堅持認爲農用拖拉機屬於農用車輛,無須投保交強險,不應承擔交強險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爲,符某駕駛的拖拉機雖系農業機械,但在農田作業結束後仍會開至道路行駛,已具備機動車屬性,故符某應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先行賠償,餘下損失由雙方按責分擔。法院審理確認事故共造成許某損失74萬餘元,最終判決符某賠償許某損失58萬餘元。

法官提醒:隨着農業機械化的逐步推進,各類農用機械在農業應用中越來越廣泛,廣大農戶朋友,在使用農用車輛時需加強自我保護和防範風險意識。現實中,有不少農戶像符某一樣,錯把“農用”二字當成護身符,殊不知農業車輛一旦上路,法律風險與普通機動車無異。還有很多農戶考慮到費用成本、節省車輛養護不會給農業車輛購買交強險。農業車輛若未投保交強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農戶將面臨高額的賠償。廣大農戶,切莫因小失大,一定要及時爲農業車輛購買交強險,以減少事故發生後的重大經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