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界「李到晛」夥員工打死人!承諾賠500萬一毛未付 家屬今求重判
臺中一間牛郎店私人招待所去年初發生命案,有「臺中牛郎界李到𬀪」的李姓負責人,不滿旗下王姓男公關欠60萬元,賒帳不還,夥同吳姓員工痛毆王,王傷重不治,一審分判二人12年、11年徒刑,臺中高分院今開準備程序庭,家屬委任律師指控,吳名下無財產、李承諾要賠500萬元,迄今一毛未付,不原諒二人,請求重判。
今天台中高分院開準備程序庭,提訊涉案吳姓男子,吳與律師主張聲請法醫出庭擔任鑑定人,釐清王男死因是否爲徒手攻擊造成,吳男也說,有誠意賠償家屬,但他名下無財產,家屬也無力支援他,若他可假釋出獄,將以每月1.5萬元賠償給死者家屬。
不過檢方認爲,法醫在死因鑑定報告已寫得十分詳細,死者死因就是鈍力或鈍器,沒有傳喚法醫必要,吳男有無重傷害致死的不確定故意,是法官依權認定事項,法醫無從認定,也認爲原審量刑過重,請求重判。
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則說,吳男雖稱要賠償家屬,但仍未給付任何款項,而李男則是在一審承諾要賠償家屬500萬元,取得家屬原諒,不過第一期要付的300萬元,截至一審審結後,一毛未給,家屬不願意原諒二人,請求加重量刑。
起訴指出,李男(27歲)是北區中清路私人招待所負責人,僱用員工吳姓男子(25歲),死者王男(22歲)過去也在招待所任職,上班期間多次同意酒客賒帳,累積60多萬元賒帳款,協調後李同意王籤立6張共540萬元本票做擔保,並在2023年11月將王辭退。
後來李男爲向王催討債務,2024年1月12日命吳姓員工將王男帶回招待所,李不滿王仍藉詞拖欠債務起口角,李、吳輪番以徒手、腳踹,朝王男頭部、臉部及身體痛毆,王被打到腦出血重傷住院5天死亡,李男案發還將監視器格式化想滅證,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李、吳。
一審依重傷害致死罪,分判李、吳二人12年、11年徒刑,全案檢方、被告都上訴臺中高分院,今開準備程序庭。
臺中市牛郎招待所李姓負責人涉夥員工打死旗下王姓牛郎,二審今開準備程序庭。示意圖/AI生成
臺中市牛郎招待所李姓負責人涉夥員工打死旗下王姓牛郎,二審今開準備程序庭。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