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牛郎遭活活打死!紅牌鴨王判12年 頸刺「狂」字同夥判11年

▲臺中牛郎命案主嫌李男今遭判刑12年。(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間牛郎店(私人招待所)去年發生命案,李姓負責人不滿旗下王姓牛郎欠債60萬,逼迫簽下500萬本票,又夥同吳姓員工把王打到傷重死亡。臺中地院今日一審宣判,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李男12年、脖子上次有「狂」字的同夥員工吳男判11年刑期。

▲同夥員工吳男,脖子刺「狂」,遭判囚11年。(圖/民衆提供)

回顧該案,臺中北區一間隱藏在住商大樓的私人招待所傳出命案,22歲王姓牛郎到李男招待所工作,期間多次同意酒客賒帳,前後累積60萬元。雙方協調後,王男簽下6張總計540萬本票,也遭辭退。

▲當時李男(右)身穿羽絨外套與王男(左)一同進入招待所談判。(圖/ETtoday資料照)

去年1月12日上午,李男夥同吳姓員工將王男約到店裡,雙方發生口角,李吳2人痛毆王,導致王頭部重創、失去意識。李等人沒報警,還把王男父親找來招待所喬債,王父發現兒子已經奄奄一息,送醫後仍傷重死亡,李吳2人被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先前開庭,李男與吳男都認罪。王男家屬辯護律師則表示,與李男家屬先前已經協商過,賠償第一期300萬元,對方卻沒有如期(原訂去年12月1日)給付,讓被害家屬有受騙感覺,剛剛開庭前改口今年3月會給付,但也不確定,若未給付第一期,不同意改爲通常程序審理。

李男則說,因爲都在羈押,是家人協助處理。李男辯護律師表示,原先李男爺爺、奶奶同意以300萬調解,但爺爺卻突然反悔,今日有接到李男媽媽電話,表示爺爺已經年事已高,願意協助承擔300萬,惟過年期間難以籌措資金,希望在3月給付,後續每月5萬也會如約,並非要訛詐被害者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