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修法推民代任一性別保障改1/3 拚明年適用

今天是3月8日婦女節,過去諸多婦團倡議修正「地方制度法」,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內政部正在研擬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4分之1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爲3分之1任一性別保障原則,目標2026年選舉前適用。

現行法律規定,各級地方民意代表「選出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但近20年來,鄉鎮市區有65%以上的選區應選名額最多隻有3席的情形下,越基層的選舉,女性當選比例越少。

以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爲例,女性當選直轄市議員爲39.79%、縣市議員爲36.02%、鄉鎮市區民代表、爲26.15%,雖然皆創近20年來新高,但在基層選舉上仍有待加強。

因此,內政部日前已預告,正在研擬修正少案,將婦女保障修改爲「任一性別」的保障制度,儘管未來出現男性爲少數的情況,該保障機制依舊能讓不分男女獲得不同參政機會,至於何時送行政院審議,官員指出,會盡快,盼2026年地方選舉適用。

若成功修法,依據內政部試算,直轄市和縣市議員總席次910席,女性席次可從161席提升至237席;鄉鎮市民代表部分,在總席次2138席中,可從232席提升至432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