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單一性別保障擬修法 拚明年上路

昨天是國際婦女節,過去諸多婦團倡議修正「地方制度法」,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內政部正研擬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制度規定,改爲三分之一任一性別保障原則,目標二○二六年選舉前適用。

現行法律規定,各級地方民意代表「選出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但鄉鎮市區有百分之六十五以上選區應選名額最多僅三席情形下,愈基層的選舉,女性當選比率愈少。

以二○二二年地方選舉爲例,女性當選直轄市議員爲百分之卅九點七、縣市議員爲百分之卅六點零二、鄉鎮市區民代表爲百分之廿六點一五,雖皆創近廿年新高,但基層選舉仍有待加強。

內政部日前已預告,正在研擬修正將婦女保障修改爲「任一性別」保障,儘管未出現男性爲少數的情況,該保障機制依舊能讓不分男女獲得不同參政機會,至於何時送行政院審議,官員指出會盡快,盼二○二六年地方選舉適用。

若成功修法,據內政部試算,直轄市和縣市議員總席次九百一十席,女性席次可從一百六十一席提升至二百卅七席;鄉鎮市民代表部分,在總席次二千一百卅八席中,可從二百卅二席提升至四百卅二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