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促性平 內政部:提高任一性別保障名額至3分之1

內政部以2022年選舉試算,若修法通過,將大大提高直轄市、縣市議員及鄉鎮市區民代表的女性參政席次。

爲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內政部目前正研擬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4分之1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爲3分之1任一性別保障原則,盼持續促進性別平等參政。民政司長鄭英弘指出,修正草案很快就能送到行政院,目標是趕在2026年選舉前適用,未來將積極與立法院及各界溝通。

內政部今日部務會報安排民政司報告「保障婦女參政權制度興革報告」案,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7條規定,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政治中對婦女之歧視,並確保婦女在政治享有與男性平等之地位。

另外,內政部也提到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建議政府應採用立法保障名額,保證所有婦女羣體的代表性。爲了達成性別平等參政目標,因此正在檢討地方制度法有關地方民意代表婦女保障名額的規範。

劉世芳表示,依中選會統計,我國自2002年迄今女性地方民意代表無論參選比例或當選比例,皆有持續且穩步提升的趨勢。以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爲例,女性當選直轄市議員爲39.79%、縣市議員爲36.02%、鄉鎮市區民代表、爲26.15%,皆創近20年來新高,且依婦女保障名額當選的女性持續減少,直轄市及縣市議員已從32人減至4人、鄉鎮市區民代表從86人減至17人。

劉世芳指出,儘管我國女性有相當亮眼的參政實力,但愈基層的選舉女性當選比例愈少。舉例來說,地方制度法第33條規定,各級地方民意代表「選出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但近20年來鄉鎮市區有65%以上的選區應選名額最多隻有3席的情形下,達到性別平等參政目標仍有進步空間。

根據民政司試算,修法後,直轄市、縣市議員總席次爲910席,保障席次將從161席提高至237席,鄉鎮市區民代表總席次爲2138席,將從232席提高至432席。

劉世芳強調,婦女當選名額保障制度在我國民主發展的進程中,提供了女性參與政治的機會,基於性別平等參政理念,有關地方制度法婦女保障名額規定,未來將研議修正爲任一性別保障名額,並提高保障比例,以落實CEDAW公約保障任一性別平等參政的權利。

內政部長正研擬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1/4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爲1/3任一性別保障原則。圖爲民政司長鄭英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