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婚內強姦案”一審休庭,律師:婚內也不能忽視性同意,該案認定強姦罪概率極高

8月12日下午,內蒙古“婚內強姦案”一審休庭,劉軍(化名)的辯護人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記者,經過庭審控辯雙方就是否構成強姦罪,進行了多次辯論,針對婚姻冷靜期間法律規定哪些是禁止的,哪些是可做的進行辯論,法院將另行通知開庭日期。

圖爲審理該案的額爾古納市人民法院

據此前報道,2025年3月,劉軍(化名)用錄音設備錄到妻子王某與他人通話內容後,劉軍對王某進行毆打辱罵。隨後,劉軍違背妻子意願,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並用手機拍攝兩段視頻。經司法鑑定,王某L2至L4腰椎左側橫突骨折,評定爲輕傷一級。

檢方認爲被告人劉軍違背被害人王某意願,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王某還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劉軍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此外,案發時雙方正處於“離婚冷靜期”。2025年2月27日,雙方因感情破裂,到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進入離婚冷靜期,雙方處於分居狀態。案發時間是3月21日,雙方仍處於離婚冷靜期內。

據當事人家屬出具的一張額爾古納市公安局拘留通知書顯示,該局於2025年3月23日14時,將涉嫌強姦罪的劉軍刑事拘留,現羈押在額爾古納市看守所。

額爾古納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書

付律師認爲,法律上並沒有“婚內強姦罪”這一說法,“婚內強姦”只是人們發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本來生活好好的,丈夫怎麼突然間變成強姦犯了,所以口語化說“婚內強姦”,其實法律上只有強姦罪,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對強姦罪作出了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8月12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繫京都律師事務所林斐然律師,林律師認爲,在正常婚姻狀態內,傾向於認定婚姻本身便是對同居和性同意的法律承諾,甚至有學術觀點認爲,婚內不存在強姦行爲。但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往往不持這種觀點,尤其在婚姻處於離婚狀態中,強行發生性關係往往帶有報復性、羞辱性,以實施性行爲作爲報復的方式,這種忽視性同意的泄憤行爲通常會被認定爲強姦。

此案中,雙方已經分居多時,已經進入離婚冷靜期,在發生性行爲前,男方毆打女方致輕傷一級,出現多處骨折,在這情況下仍然強行發生性行爲恐有悖天理人倫,最終認定強姦罪概率較高。

此案的爭議焦點,即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違背妻子意志,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是否構成強姦罪。我國法律規定並未將婚內強姦與普通強姦進行區分,是否構成強姦罪關鍵是看是否違背婦女意志及是否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發生性關係。

瀟湘晨報記者 於韜

此前報道

“內蒙古婚內強姦案”起訴書細節曝光,男方姐姐稱母親跪求女方諒解無果

8月11日,極目新聞記者瞭解到,內蒙古額爾古納“男子毆打妻子後發生性關係被告強姦”案將於8月12日上午在額爾古納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極目新聞記者獲得的案件起訴書顯示,兩人發生性關係前,被告人劉金(化名)曾毆打女方並造成女方三處腰椎左側橫突骨折。極目新聞記者從被告人劉金姐姐劉芹(化名)處瞭解到,從3月劉金被羈押到看守所到現在近五個月,家屬一直在尋求女方諒解。

圖爲兩人的結婚證(受訪者供圖)

姐姐劉芹回憶,3月22日晚上8點多,弟弟劉金打來電話說派出所讓他去一趟,說媳婦告他家暴,當時電話裡說的是錄個口供就行,沒啥大事。後來到了10點多,再給他打電話一直打不通,劉芹就讓愛人去看看弟弟在哪。11點左右,劉芹愛人到了派出所,才知道弟媳跟警察說被他強姦,且弟弟已經被刑警隊帶走。

劉芹稱,弟弟和弟媳兩人由她介紹認識,在2010年結婚,兩人在一起已經15年,兒子如今都14歲了,沒想到會出這個事。“我和弟媳這幾年幾乎都在一起打工,都在一個商場給別人賣貨,處得也不錯。”

極目新聞記者獲得的起訴書描述了事發當天的部分細節。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劉金和被害人王麗(化名)系夫妻關係,2025年2月27日,雙方因感情破裂,到呼倫貝爾市額爾古納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事發時,雙方進入離婚冷靜期,雙方處於分居狀態。

3月21日早晨8時許,劉金用手機播放智能定位終端盜錄的王麗與他人通話音頻後,拽其頭髮,用腳踢其大腿及腹部,並去廚房拿菜刀用刀面拍打王麗肩膀部位。隨後,劉金要求被害人王麗給被懷疑的出軌對象撥打微信視頻,視頻接通後對方看見劉金後立即掛斷。

出於泄憤目的,劉金要求王麗脫掉衣物,並對其繼續毆打辱罵,最終造成王麗L2—L4三處腰椎左側橫突骨折。隨後,劉金違背王麗意願,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並用手機拍攝兩段視頻。

3月21日16時許,被害人王麗以被毆打爲由報警,次日20時許以被家暴、強姦爲由再次報警。經呼倫貝爾市公安司法鑑定,王麗被評定爲輕傷一級。當地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提起公訴。

對於事發當天的這些細節,劉芹根本沒有想過弟弟會有這些過分的舉動。在她眼裡,弟弟一直是愛護每一個家庭成員的。劉芹告訴記者,從事發時起,弟弟一直被關在看守所,也沒有機會跟他見面。這幾個月,家人一直在努力想得到女方的諒解,但女方始終不同意。

“家裡就我們姐弟倆,父母都七十多歲了。”劉芹稱,母親身體一直不好,已經是癌症晚期,本來想瞞着她這個事但是沒瞞住。劉芹說,兩家都在呼倫貝爾,離得很近,母親還到對方家裡去下跪求情,希望能夠得到兒媳的原諒。

8月11日,極目新聞記者撥打王麗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劉芹稱,這幾個月因爲腦袋一直渾渾噩噩的,對於12日的庭審,沒做什麼特別的準備,她當天會獨自一人和律師上庭。

劉金的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他準備爲劉金做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