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強姦案"事發離婚冷靜期 劉憲權:可制定法律

8月12日上午,內蒙古“婚內強姦案”開庭,被告在離婚冷靜期分居狀態下將女方打傷強姦,以及法律中並無“婚內強姦罪”引發討論。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功勳教授、博導劉憲權認爲,處在特殊時期的婦女的合法權益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制度加以保證,而且要有明確規定,否則這是50步和100步的問題,很難界定。如果婚姻存續期間,只要違背婦女意志就一定可以構成強姦的話,那我們的監獄就不夠關了。

編輯: 劉清揚

責編: 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