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抓違停 5月聘18交通助理員

臺南市區違停交通亂象多,市議會通過18名交通助理員追加預算,可望在今年6月加入協助維護交通。記者吳淑玲/攝影

臺南市違停舉發1年高達12萬多件,不僅危害交通安全,檢舉不斷,也讓警方疲於奔命,市府編列600多萬元將聘用18名交通助理員,以原市區6個警察分局先試辦,協助疏導車流、保護行人安全及舉發交通違規,有議員指永康區檢舉量大應納入,市府允諾視成效檢討。

市府警局交通大隊表示,將由勞工局5月約聘僱人員統一招募,薪資比照五職等約3萬7800元,資格是大專以上學歷、高中職要有2年以上交通相關工作經驗,通過筆試和口試,錄取後還要受訓及跟着員警實習,若順利可望在6月底前上路,近期公告完整招聘訊息及相關資格條件規定。

市議員林依婷等人提案指,市區美食、名店、景點多,但並排、違停、路口10公尺內亂停嚴重,不能只靠基層警力取締,且處理交通違規事件會壓縮其他勤務,建議比照臺北聘請交通助理員,在原市區試辦,減輕員警壓力,也可改善違停亂象。

議員朱正軒說,交通助理員加入可減輕警察負擔,協助用路人疏導道路交通,還能維持停車秩序、排除道路障礙及執行交通稽查等工作,獲多數議員支持,初期以市區爲主,但永康區舉發量大,要求年底前能納入;另交通助理員上路後,執勤服裝、配載核發的識別證,及取締用密錄器等都要齊全。

交通大隊指出,人員遴選後會加強教育訓練與培訓,瞭解職務上所需具備工作能力,並明訂職責範圍,落實交通助理員制度的執行,以靜態開單等爲主。臺南市違停1年舉發12萬多件,市區6個警察分局就佔7萬多件,先從市區試辦,成效好再擴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