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交通助理員制度6月上路 協助告發逾400件違規
爲改善市區交通、加強取締違規,臺南市6月起推動交通助理員制度,協助警方開單。(讀者提供/李奇叡臺南傳真)
爲改善市區交通、加強取締違規,臺南市6月起推動交通助理員制度,協助警方開單。臺南市交大表示,截至目前,交通助理員協助完成違規告發案件累計已逾400件,後續將滾動式檢討人力配置,以打造安全交通環境。
臺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南警6月正式推動交通助理員制度,聘用18名交通助理員,各分派3員至第一到第六警分局協勤,投入違停舉發、交通整理、現場秩序維護等工作,藉此強化第一線交通處理能量,打造更加優質、安全的交通環境。
交大表示,交通助理員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交通助理員管理辦法》公開甄選錄用,並具執法公權力身分,也接受法規訓練與現地實務操作課程,確保具備執勤所需專業能力。
交大強調,目前助理員已正式上線執勤,由資深員警帶班,透過實地觀摩與操作練習,更加熟悉違規樣態辨識、蒐證操作與違規標示單填制流程,穩健銜接實務勤務,而截至目前,交通助理員協助完成違規告發案件累計已逾四百餘件。
交大說明,雖有部分分局在員警與助理員共同服勤之下,仍由員警開立違規標示單,但助理員在旁蒐證輔助及交通整理,整體執法效果一致。而交通助理員除執行違規停車舉發外,亦協助交通整理、熱點巡邏等勤務項目,並實際參與民衆110報案案件之現場處理,執勤重點以維持交通秩序爲優先,並非單以告發件數爲考覈依據。
交大表示,交通助理員於執勤過程中積極參與現場交通執法與協勤學習,對維持交通秩序與減輕基層警力負荷已展現實效。未來隨經驗累積與訓練深化,預期可逐步提升其獨立作業能力,發揮更大協助效益。
另也會融合科技執法等多元方式,加強對易違規路段之蒐證與查處。交大指出,後續將考量各分局轄況,持續滾動檢討制度及人力配置,以易違規重點路段改善成效爲統一管制作爲,讓交通助理員得以發揮分擔警力、維護秩序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