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立法禁仇恨言論就驅逐亞亞 葉慶元:還叫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國家?

陸配網紅劉振亞(右一)涉武統言論遭處分限期離境,圖爲前晚她與家人擁抱道別。本報資料照片

陸配網紅「亞亞」劉振亞因武統言論,被令限期離境,前晚已自行離境。律師葉慶元在臉書表示,針對仇恨性言論,例如「殺害陸配全家」,或是「主張武力統一臺灣」,受不受言論自由保障,可不可以立法管制,是憲法上可以討論的議題。問題是,我國目前根本沒有立法禁止仇恨性及鼓吹戰爭言論,也因此欠缺明確的定義。

葉慶元表示,如果要以此驅逐陸配,至少要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規定,發表類似的言論就廢止居留許可或強制出境吧?沒有立法禁止就直接驅逐出境,完全由執政者自由心證來擴大解釋,這還叫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