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亞亞」案! 檢察官林達:言論自由界線爲「國家存續」
陸配「亞亞」案 ,檢察官林達:言論自由界線爲「國家存續」。(中時資料庫)
陸配網紅「亞亞」因遭檢舉在網路發表「武統」言論,遭移民署處分限期離境,引發言論自由爭議,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認爲,言論自由有其界線,界線就是國家存續。他並以陸配何建華爲中共發展組織案爲例,認爲許多法官對言論自由界線與國家安全的缺乏認知,因此設立國安專庭,充實國安專業法官,制定國安保防訴訟程序配套,新增軍事專家參審機制,是絕對迫切且必要的。
林達在臉書PO文,認爲中華民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是以不動搖中華民國之存續爲前提。只要言論內容沒有去動搖中華民國之存續,言論就可受到保障。「如果你想要中華民國保障你的言論自由,首先你就必須捍衛她的永續存在」。所以言論自由有界線,界線就是「國家存續」。
他指出,陸配何建華收受中共資金在臺發展組織,鼓吹中共併吞臺灣,證據確鑿,一審法院竟以言論自由而無罪,他爲辨明言論自由的界線,上訴書寫了一萬多字。但遺憾的是,二審法院還是判決無罪,而高檢署已宣示將上訴三審。
過去的王炳忠案,法院對於爲中共發展組織之犯罪行爲,還無端添加了:行爲須有「明顯且立即」的「具體危險」時,纔可處罰!法院見解幾乎淪爲,發展組織只要還沒「動刀動槍」,就是無罪!
這些言論自由的謬論,凸顯了許多法官對言論自由界線與國家安全的缺乏認知,也凸顯了國內法學教育長期忽視國安法制的後遺症,更凸顯了臺灣民主化以後,言論自由擺盪到另一極致,是時候迴應調整了。法律的調整也如同天平之擺盪,要避免極端趨向中道。
林達認爲,不僅發展組織,國家安全與國安機密都是專業,美國聯邦司法部編制的Justice Manual指引中便詳列國安案件的各類程序注意事項,甚至寫明每位參與審判程序之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的安全審查與保防機制。
林達強調,我國的法律訴訟程序,要配合不同領域專業,分別設計,與時俱進。普通的刑事法庭,顯然缺乏足夠專業的國安法官承審,缺乏國安保防配套,更沒有國安軍法參審機制,根本無法因應日新月異的嚴峻情勢,早該相應調整。認爲儘速設立國安專庭,充實國安專業法官,制定國安保防訴訟程序配套,新增軍事專家參審機制,是絕對迫切且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