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言論自由 何來民主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在賴清德宣示「國安17條」之後,民進黨政府即接連對發表與大陸有關言論的國人及陸配「開刀」,既升高兩岸敵意,也讓臺灣的民主大倒退。

言論自由是《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但現今的臺灣,言論自由完全由民進黨認定,民進黨說是言論自由就是言論自由,民進黨說不是言論自由就不是言論自由。法律的規定不算,憲法的規定也不算。

更諷刺的是,在野時的民進黨在黨綱行動綱領的《自由人權》,特別主張「保障人民表達意見之自由」,並強調「政府不得設置任何檢查制度」,如今執政後,民進黨政府竟然高舉「國安大旗」限縮言論自由,這豈非是換位置就換腦子?

國民黨政府於民國80年即廢除臨時條款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自那時起對岸就已不再是所謂的「叛亂團體」,但賴清德卻未經法定程序,逕自宣稱對岸是「境外敵對勢力」,意指大陸是「敵對國家」,升高兩岸緊張情勢。這番言論引發極大爭議,非但與憲法及相關法律不符,民間也有極爲不同的意見,北一女教師區桂芝只是其中之一,但她卻因爲接受大陸央視專訪批評賴清德,就遭教育部查水錶,責令臺北市教育局進行調查。

區老師對賴清德的質疑,說出了廣大人民的心聲,入情入理也未違反任何法律。但陸委主委邱垂正卻說「她有點顛倒是非、混淆視聽,配合中共黨媒對臺統戰」;副主委樑文傑更要北市教育局與北一女「判斷這樣的老師適不適合在臺北市最好的公立女中教書」。邱、樑兩人的談話,除了暴露綠營大官專橫霸道的心態,更是言論自由系由民進黨界定的典型表現。

好在北一女歸蔣萬安當市長的臺北市管,北市教育局調查後,確認區老師並未於課堂或校園違反「教育中立」,至於老師個人思想,北市府尊重專業自主權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的處理保障了區桂芝的基本人權,設若今天台北市是綠色主政,她可能就要倒大楣了。

不過陸配亞亞就沒這般好運,「小微」、「恩綺」亦是如此,這幾位陸配以爲《刑法》100條廢除後,臺灣已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殊不知她們既非民進黨徒衆,更非民進黨同路人,根本就沒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以至被民進黨政府祭旗,落至被驅逐出境、骨肉離散的田地。

民主國家與專制國家最大的差異,就是人民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如果沒有言論自由就不是民主國家,這樣的國家若奢談「民主進步」,不就是天大笑話?(作者爲資深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