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共諜案4人重判理由曝!危害國家外交安全 助長中共「三戰」

▲民進黨前資深黨工黃取榮(右)否認當共諜,聲稱以編造資料向對岸騙錢。(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劉人豪/臺北報導

民進黨前資深黨工黃取榮涉受中共利誘擔任共諜20年,找好友邱世元做輿情報告交差領酬,又拉攏任職總統府與外交部的吳尚雨、何仁杰,提供時任副總統賴清德行程與外交工作等機敏情資。臺北地院審結,認爲涉我方外交資訊與首長行程等外交重要情報等相關內容,對我國艱難的外交處境雪上加霜,助長中共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三戰」之作爲,今(25日)判黃取榮10年、併科罰金100萬,沒收497萬7500元;何仁杰8年2月;邱世元6年2月、併科罰金5萬元,沒收221萬6924元;吳尚雨4年。

臺北地院指出,何仁杰於112年間利用確認外交部長行程、外交部業務人員向外交部長報告或私下查看資料之機會,將其所獲取之公務上秘密2份及機密1份接續交予黃取榮,黃取榮並混和公開資料和秘密及機密資料撰寫成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傳送予中共情工人員。

▲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前中)承認收錢提供情資給對岸。(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黃取榮指示邱世元接續向時任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刺探及收集總統出訪行程細節及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4份資料。吳尚雨則基於與被告邱世元交情,將資料傳送交付給邱世元。黃取榮獲得中共情工人員交付工作所得共497萬7500元、被告邱世元獲得之工作所得共221萬6924元,兩人利用頻繁往返兩岸臺商接續將上開工作所得,輾轉匯回臺灣而領出。

臺北地院審酌4人均長期從事黨職或公職,理應知悉效忠國家之重要性,其所刺探、收集、泄漏及交付之資料,涉及我方外交資訊與首長行程等外交重要情報等相關內容,對我國艱難的外交處境雪上加霜,助長中共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三戰」之作爲,期間甚長,且所交付之資料涉及外交部會等高層之行程,危害國家外交安全,殊值非難。

又考量邱世元及吳尚雨均坦承全部犯行,黃取榮及何仁杰均自始否認之犯後態度,邱世元已繳交全部犯罪所得,兼衡其等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危害程度、均無前科之素行等情狀,分別量黃取榮10年、併科罰金100萬,沒收497萬7500元;何仁杰8年2月;邱世元6年2月、併科罰金5萬元,沒收221萬6924元;吳尚雨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