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共諜案 黃取榮重判10年

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遭中共吸收,臺北地院將黃判刑10年。(本報資料照片)

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邱世元遭中共軍委會情工人員吸收成共諜,再陸續吸收賴清德擔任副總統時的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杰泄漏機密資料給陸方,臺北地院25日斥責4人的犯行助長中共「三戰」輿論戰、心理戰及法律戰,危害國家外交安全,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將黃重判有期徒刑10年,沒收犯罪所得497萬7500元,邱判刑6年2月,沒收犯罪所得221萬6924元,何判刑8年2月,吳判刑4年。

4名被告,只有何仁杰到庭聽判,他昨被提訊聆判後,審判長問他是否瞭解判刑宣示結果?何表情失望地回答「理解」,隨即被還押看守所;黃、邱羈押中;吳尚雨已交保。臺北地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提上訴。

這件被外界認爲動搖國本的執政黨共諜案,是因時任外交部長辦公室諮議何仁杰在2023年間利用確認外交部長行程,外交部業務人員向外交部長報告,或私下查看資料的機會,將他所獲取的兩份公務秘密及1份機密交給黃取榮,黃混合公開資料和秘密及機密資料撰寫成分析報告,再以加密軟體傳送予中共情工人員。

黃取榮指示邱世元向時任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刺探及收集總統出訪行程細節的資料及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4份資料,吳尚雨基於和邱世元的交情,將這些資料傳送交付給邱世元。案發後,檢方查出,曾是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餘典前特助的黃取榮,是在2003年於大陸經商時遭吸收,他獲得中共情工人員交付的工作所得497萬7500元、邱世元獲得221萬6924元,2人利用頻繁往返兩岸的臺商,將工作所得輾轉匯回臺灣後領出。

北院斥責黃取榮等4人所刺探、收集、泄漏及交付的資料,涉及我方外交資訊與首長行程等外交重要情報等相關內容,對我國艱難的外交處境雪上加霜,助長中共「三戰」的作爲,期間甚長,且所交付的資料涉及外交部會等高層的行程,危害國家外交安全,殊值非難。邱世元、吳尚雨自偵查到審判都坦承犯行,2人刑度都比自始否認犯罪的黃取榮、何仁杰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