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共諜案黃取榮重判10年 吳宗憲:應立即扣押500萬中共報酬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25日表示,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等人遭中共軍委會情工人員吸收成共諜,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將黃重判有期徒刑10年。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黃取榮拿了近500萬元的不法所得,如果這筆錢不立刻扣押、追回,等於「背叛臺灣還能領中共獎金」,呼籲司法單位立即扣押不法「情報收入」。
吳宗憲表示,依據25日臺北地院新聞稿,上半年驚爆的府院黨共諜案,其中民進黨前資深黨員黃取榮遭中共吸收,在我國發展情報組織,負責吸收國安情資,親手交付情報給中共,且依據現有證據,已從中共收取高達497萬7500元報酬,他呼籲司法單位,馬上凍結黃取榮及相關第三人財產,不能讓共諜洗白犯罪所得,拿着500萬繼續逍遙法外。
吳宗憲說,黃取榮所爲,包括「吸收內線」,透過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滲透進總統府、副總統辦公室、外交部內部網絡;「指揮滲透」,吸收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的秘書何仁杰,刺探、收集並交付我國機密外交與國安行程;「回報中共」,將機密資訊與中共要求內容整合爲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回傳給中共情工人員;「收受鉅款」,從中共手中獲得近500萬元報酬,與邱世元透過「金流斷點式」洗錢匯回臺灣。
吳宗憲接着說,更離譜的是,黃取榮全案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但卻仍保有近500萬的不法「情報收入」?法院特別點出,這4名被告長期在政壇或公職工作,本該最清楚「效忠國家」的重要性,但卻刺探、收集、泄漏並交付外交部與總統副總統行程等高度敏感情報,不僅危害我國外交安全,更直接助長中共「三戰」操作,對國家利益造成嚴重傷害。
吳宗憲提到,司法除了從重量刑,更重要的是,立即截斷不法財產利益!黃取榮拿了近500萬元的不法所得,如果這筆錢不立刻扣押、追回,等於「背叛臺灣還能領中共獎金」,且很有可能鼓勵更多人走上「情報換錢」的背叛之路。唯有徹底剝奪犯罪所得,才能真正抑制這類賣國行爲的發生,維護司法公信力!請司法單位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33條扣押其等犯罪所得,斷絕不法所得,才能真正抑制犯罪,「須立即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