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維安共諜案 4軍人二審判決出爐
圖爲總統府外觀。(中時資料照,黃世麒攝)
中共情工人員透過黃姓臺籍民間人士,吸收負責總統府維安的憲指部211營士官賴重宇等人及資通電軍指揮部士兵陳文豪,4名軍人共收賄184萬元後,長期泄露總統府內部不能公開資料給中共。ㄧ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各判處5年10月到7年不等徒刑,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將賴重宇判刑7年, 陳文豪判刑6年5月,黎育爾判刑6年7月,林裕凱判刑5年10月。
負責總統府維安的憲指部211營,有天下第一營之稱,士官賴重宇、黎育爾、林裕凱及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士兵陳文豪,分別在2022年至2024年服役期間,以學長拉學弟轉介的方式相互介紹,各以26萬至66萬元不等的酬勞爲對價,先後將211營內及電指部所屬單位資料外泄。
賴等人將非屬機密、但爲公務上應秘密的軍中內部資料,透過黃琮壹(通緝中)轉交或直接交付予中共情工人員,長達數月。
一審北院審酌4人坦承全部犯行的犯後態度,並已繳交全部犯罪所得, 關於貪污部分減輕其刑,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將賴重宇判刑7年, 陳文豪判刑6年5月,黎育爾判刑6年8月,林裕凱判刑5年10月。二審改判黎育爾6年7月徒刑,其餘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