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警辦案慢!男打110嗆「開車衝撞總統府」 一審判決出爐

士林地院

北市林姓男子去年6、7月間一再打電話至110報案專線及住處轄區派出所,謊報有人打架、有員警警踹他家門、還謊稱自己是員警被警員襲警,被法院裁罰8000元后,又不滿他向北投警分局提告過失致死案件進度,心情不佳,一時情緒激動,又打電話至110報案專線,嗆說要開車衝撞北投分局及總統府,警方循線逮獲林男,士林地院依恐嚇公衆罪判處林男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林男因於去年6月29日至7月18日密集打電話至110、轄區派出所報案,謊報住處附近有人打架、有員警到他住處踹門、或報案稱自己爲員警要告發員警襲警,讓警方疲於奔命,事後大同警分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士林地院士林簡易庭裁處,法官裁罰8000元。他提抗告,遭士林地院駁回確定。

判決指出,林男因不滿北投警分局處理其提告過失致死案件進度,去年9月24日凌晨兩度以行動電話撥打北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110報案專線,向值班員警恫稱「我想開車衝撞北投分局」、「所以我現在是預告說,我想衝撞他們,這樣至少媒體會知道」。

林男還恐嚇說「我想開車衝撞總統府」「我衝撞總統府我衝撞的理由就是我媽這個案件阿」、「就等一天,一天內沒有回覆,我就去衝撞總統府了」,致110專線值班員警因過去曾發生有民衆開車衝撞總統府、派出所案例,擔心北投分局人員、總統府官員人身安全及財產因此受到危害,立即通報北投分局加強駐地安全,並通報大同警分局通知林男住處轄區派出所派員調查處理。

警方依據林男電話報案紀錄,將林男依恐嚇公衆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院審理時,林男認罪,供稱不滿北投分局處理他提告過失致死案件進度,心情不好纔打電話嗆衝撞北投分局、總統府泄憤。

法官審酌林男僅因不滿北投分局偵辦其提告案件進度,不思理性控制情緒,僅因心情不佳,即恣意出言恫嚇公衆,所爲並不可取,但考量林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依恐嚇公衆罪判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案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