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村長被解職 問劉世芳何謂效忠
出身大陸四川的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無法提供註銷國籍證明遭鄉公所解職,她12日炮轟內政部長劉世芳用意識形態霸凌外籍配偶。(羅亦晽攝)
內政部長劉世芳指臺灣公民依《國籍法》規定,服公職要對「單一國家」中華民國效忠。全臺首位因陸配身分遭解職的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12日批評,自己在臺灣落地生根20餘年,生兒育女、照顧家人及村民,像臺灣人一樣腳踏實地過生活,她反問劉世芳效忠的實質定義爲何,不要透過意識形態霸凌外籍配偶。
鄧萬華出生於大陸四川,28年前嫁到臺灣,17年前取得臺灣身分證,內政部去年底查覈發現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要求提供註銷國籍證明未果,8月1日遭鄉公所解除職務,爲全臺首例。
鄧萬華昨表示,她2008年爲取得臺灣身分證,便回大陸辦理遷出註銷戶籍證明,現在持有的是臺灣護照及身分證,回大陸也是使用臺胞證,陸委會發言人樑文傑4月曾說過「當戶籍被取消,實際上就是國籍也被取消」,沒想到內政部卻又要求提供取消國籍證明,簡直欺人太甚。
她指出,大陸不承認臺灣國籍,不會提供「放棄國籍證明」文件,自己曾親自致電重慶公安機關,也拜託在大陸的親友協助,但得到的迴應卻是「臺灣國籍不承認,何來放棄之說?」自己不是不願提供,而是根本辦不到,痛批「中央出爾反爾」。
鄧萬華說,她願意放棄大陸國籍、不跟陸方親友來往,也承認單一國籍,政府爲何還認爲陸配不承認臺灣,且自己在臺灣生兒育女、照顧身邊的人,賺錢也未拿回大陸,這樣不是效忠,她想問劉世芳效忠實質定義爲何?
鄧萬華認爲自己爲臺灣付出的一切比劉世芳更像臺灣人,批評賴政府搞意識形態,把臺灣人推出去,說法太過偏頗,不僅不負責任更是誤導他人,害她在網路上遭到霸凌,直言若政府重視對單一國家效忠,當初就應規定陸配不能參選公職,而非事後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