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稱要效忠「單一國家」 被解職陸配裡長轟:不是不願而是根本辦不到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爲陸配,已取得臺灣身分證,卻因無法放棄中國籍,遭解除村長職務。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臺灣公民依國籍法規定,服公職時要對「單一國家」中華民國效忠。身爲陸配、日前被解職花蓮村長鄧萬華怒批,因大陸不承認臺灣國籍,無法提出放棄國籍證明,認爲部長此論述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否則應該當初直接規定陸配不得任公職。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出身四川,28年前嫁到臺灣,17年前取得臺灣身分證。但內政部查覈發現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日起遭解除職務。鄧萬華氣憤表示,自己成爲全臺首位因陸籍問題遭解職的村長,拿的是臺灣護照也依法當選,卻遭突然解職很不公平,將提訴願爭取權益。

鄧萬華表示,中國大陸政府不承認臺灣國籍制度,不會出具「放棄國籍證明」文件,曾親自致電重慶公安機關,得到的迴應「你們臺灣的國籍我們不承認,何來放棄之說?」強調不是不願提供,而是根本辦不到。

鄧萬華說,內政部長說法太偏頗,更是誤導人,自己很久沒回大陸,連父母也許久沒見到,自從嫁來臺灣每天工作13小時,這次竟然被解職。陸配拿不到放棄國籍證明,如果政府這麼重視對單一國家效忠,那應該當初規定陸配不能參選,而不是事後才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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