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促訂車廂噪音罰則 交部將評估修法
日本公共交通運輸工具均爲寧靜車廂,乘客必須將手機切換至靜音振動,有的國家在車廂內大聲聊天會開罰。立委建議修正鐵路法與大衆捷運法,明確定義車廂噪音干擾行爲,並授權乘務人員採取必要處置,交通部表示,會蒐集國際案例,評估我國修法必要性及民意支持度。
臺鐵公司表示,根據旅客運輸契約規定,旅客於車站或車廂內,有妨礙乘車與候車秩序等行爲,經勸導未改善者,可依規定解除契約、拒絕運送。但仍先以勸導爲主,屢勸不聽且行爲嚴重者纔會解除契約。
首都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表示,搭乘國道客運,會呼籲大家不要在車上接聽電話,若不得已盼儘量簡短且小聲,由於沒有強制法,以勸導爲主。
立委邱志偉、許智傑曾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法規範車廂內大聲聊天、擴音講電話、外放影音等干擾行爲,並舉例英國自由民主黨近期提出修法方向,禁止乘客在公車、地鐵及火車上大聲播放音樂及影片,違者最高可處一千英鎊。新加坡主管機關實際開出違規通知,最高可處五百新幣罰款。
立委建議修正鐵路法與大衆捷運法,明確定義車廂噪音行爲,並授權乘務人員採取必要處置,包含警告、要求換車廂甚至拒絕運送,同時建立適當罰則,讓規範具實質約束力。
交通部表示,有授權營運機構針對車廂內喧譁或影響公共秩序者勸導、拒絕運送或請其離車,也會督請業者透過跑馬燈及短片提醒乘客降低音量;另也會蒐集國際案例,評估我國修法必要性及民意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