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推無期徒刑三級制 主張「一級」不準假釋…法務部說話了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等人推「無期徒刑三級制」修法,主張「一級」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今表示,法務部也提修法版本,與立委版同一方向,甚至更嚴格,含犯殺人罪判有期徒刑10年以上者均需終身監禁、不準假釋。

吳宗憲等人的修法草案,將無期徒刑分「一級無期徒刑」、「二級無期徒刑」、「三級無期徒刑」;「一級」不得假釋,「二級」假釋門檻爲40年,假釋期間爲35年,「三級」假釋門檻爲25年,假釋期間爲20年。

黃謀信表示,關於判處無期徒刑者不得假釋,法務部持贊成立場,但要視在什麼條件下不予受無期徒刑宣告的受刑人假釋。

黃謀信說,法務部已研擬相關草案,目前送行政院審議,草案對無期徒刑加入不得假釋的相關規定,但是否要「層級化」審查?未來可以討論。

黃謀信表示,委員版草案是不論罪名爲何,只要判無期徒刑確定又符合「一級」者,即不得假釋,法務部版本是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受刑人即不得假釋,在修法方向上與委員一致,某種程度甚至還更嚴格。

有法界人士對「無期徒刑三級制」表示,如果全部不準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可能衍生獄政管理的問題,未必是好政策;1名北部檢察官說,立委版的分級制度是依罪名分?依在監表現分?還是有其他合理依據?目前無法評論。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圖/法務部提供

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