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舉柯文哲案爲例!高院罕見「自爲裁定」陳怡君100萬交保
▲臺北市議員陳怡君到高等法院出庭,最終獲得100萬元交保。(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54萬餘元,又收賄70萬元爲建商關說,遭檢方於6月間提起公訴。移審法院後,士林地院裁定收押3月,日前又裁定延長羈押2月。陳怡君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罕見的提訊陳怡君到庭訊問,期間辯方律師指稱,「前臺北市長柯文哲這麼大案件都能交保」,請求高院讓被告等人交保。高院最後裁定,將陳怡君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科技監控8個月。
民進黨籍的臺北市議員陳怡君,選區爲中山大同區,2018年間首度通過黨內初選,並以39歲的年齡當選議員,之後又順利連任成功。但檢調單位發現她與辦公室主任、綽號「饅頭」的張惠霖勾結,疑似長期詐領助理費。時機成熟後,檢方於今年2月間發動偵查行動,並對陳怡君、張惠霖等人順利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於6月間偵查終結,檢方認爲陳怡君等人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又收受建商70萬「顧問費」並進行關說,因此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領」等罪嫌,提起公訴。案件移審士林地方法院。
士林地院接押後,於6月間認爲陳怡君、張惠霖2人涉犯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以及逃亡之虞,因此裁定將2人羈押3個月。士林地院並於8月底裁定,自9月3日起,延長2人羈押2個月。陳怡君不服,提出抗告。而高等法院受命法官林孟皇,也罕見地提訊陳怡君、張惠霖2人出庭,詢問2人對於延長羈押的意見。
2人在庭上並未多作陳述,多委託律師回答。其中陳怡君的律師指稱,陳怡君已經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454萬餘元,再加上共犯、證人在檢方偵查期間都已經訊問過,沒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請求法院讓她交保。至於張惠霖的律師也是相同論點,另外律師還說,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的案件這麼大、這麼複雜,都能獲得交保了,所以沒必要繼續羈押陳怡君等人,應該要交保。
高院隨後詢問2人能提出多少保金,陳怡君律師團稱50到100萬元,張惠霖律師團則稱30到50萬元,2人也都說願意配合科技監控,定時報到。法官隨即諭知休庭評議。經過評議後,合議庭裁定將陳怡君以100萬元、張惠霖以5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監控8個月。
本案爲高等法院罕見的自爲裁定案件。以2014年1月間發生的我國首件砂石車衝撞總統府案件爲例,當時駕駛砂石車的男子張德正受傷住院,臺北地檢署聲請羈押,但臺北地方法院4度駁回羈押聲請,檢方4度抗告高等法院成功,高院也4度撤銷發回北院;當時有不少媒體均批評高院應該自爲裁定,但高院就是不願自爲裁定。最後第5度審理時,北院裁定將張德正責付律師,才獲得高院同意,駁回檢方抗告。
▼陳怡君辦公室主任張惠霖,也獲得50萬元交保。(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