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迴應剴剴案保母判決結果 兒福聯盟聲明:3大作爲,徹底檢討

▲兒福聯盟針對剴剴案保母姊妹判決結果,發表最新聲明。(圖/記者黃國霖攝)

記者林育綾/臺北報導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案件,臺北地方法院今(13日)依凌虐兒童致死罪,重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則依過失傷害罪判刑18年。對此,負責媒合保母的兒福聯盟再度發出迴應聲明,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也再度向社會大衆致歉,並提出3大作爲徹底檢討,同時也提出3項制度呼籲,期盼與社會理性對話。

兒福聯盟在聲明中提到,尊重司法判決的結果,也知道盡管如此,依然難以撫平社會的憤慨與對剴剴的心疼。「我們知道,再多努力也無法彌補剴剴所經歷的痛苦與家屬的悲痛。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斷做得更好,不讓同樣的憾事再次發生。」

兒盟表示,社福工作長久以來都依賴各方的善意與協同合作,這也是社會安全網的基礎,保母曾經是我們最倚重的夥伴之一,「但剴剴事件中保母的惡意虐待,讓我們感到格外痛心。」

因此一年多來,兒盟表示經由嚴謹的內控內稽制度與風險管理機制的檢討,調整了組織人事與工作流程,確實改進服務、督導系統、強化對幼兒的保護,提出3大作爲來改進,並提出3項制度呼籲建議,期盼能重新成爲社會對話的起點。

兒福聯盟5月13日聲明稿如下:

三大作爲,徹底檢討;三項制度呼籲,作爲社會對話的起點

保母判刑了,我們尊重司法判決的結果。儘管如此,依然難以撫平社會的憤慨與對剴剴的心疼。這段時間,如同所有關心剴剴的人,我們也緊盯着國民法官們的審理過程,希望能透過庭上的交互詰問、專家證人的證詞,讓我們更清楚事實的真相。身爲服務提供者,遭保母欺瞞,未能提前阻止悲劇發生,我們感到萬分愧疚,很抱歉讓剴剴受苦,對外婆的痛苦我們也感同身受,兒福聯盟再次表達我們誠摯的歉意。

我們理解社會大衆無法諒解兒盟的督導管理制度爲何無法解救剴剴於水火,對於在庭審的過程中所揭露的事證與資訊,有不同的解讀,之後我們也將在官網及社羣中提出我們的說明迴應,期待和社會有更理性的對話。我們知道自己有做得不足的地方,若將來司法程序認定須負法律責任,我們絕不迴避,勇於承擔。

三十多年來,我們在收出養路上,與政府、各專業人士、以及近百位保母攜手,陪伴一千兩百多位出養兒童走向新生。社福工作長久以來都依賴各方的善意與協同合作,這也是社會安全網的基礎,保母曾經是我們最倚重的夥伴之一,但剴剴事件中保母的惡意虐待,讓我們感到格外痛心。一年多來我們經由嚴謹的內控內稽制度與風險管理機制的檢討,調整了組織人事與工作流程,確實改進服務、督導系統、強化對幼兒的保護:

1. 中、高風險個案由雙人訪視、重複檢視:針對六歲以下嬰幼兒且評估爲中、高風險個案,增加督導陪同社工進行訪視,且進一步由資深督導定期重複檢視案件的風險程度。

2. 強化疑慮個案即時復判程序:除法定責任通報外,當孩子有受傷、經常生病等風險狀況發生時,社工需依風險層級進行會內危機回報,風險層級高者須於一小時內回報、風險中度者須於二十四小時內回報,經由督導及行政主管進行兩層評估判斷,並適時啓動外部專家傷勢復判等處理機制。

3. 全員強制兒保複訓,定期回訓:全面強化本會社工兒虐辨識相關訓練,2024年全體已完成相關訓練,並納入每年在職、新進社工的強制訓練中,確保每位社工都能持續提升兒虐辨識能力。

我們知道,再多努力也無法彌補剴剴所經歷的痛苦與家屬的悲痛。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斷做得更好,不讓同樣的憾事再次發生。我們的檢討不僅止於內部,更希望社會能一同正視制度層面的調整。針對托育與兒保制度的改善,我們提出以下三項建議,期盼能重新成爲社會對話的起點:

1. 成立中央兒少事務專責機關,統籌規劃兒少政策。

2. 儘速通過托育專法,建立不利處境、特殊需求幼兒優先收託及補(協)助機制。

3. 兒權法增修「保護處遇與替代性照顧」專章,精進兒保及兒少安置制度。

在兒盟近五百位同仁中,半數以上是孩子的父母,七成是社工或相關專業的兒少工作者。三十多年來,我們始終以守護孩子爲職志,這份使命從未改變,即使在去年(113年)面對外界的質疑、指責,每個據點、每個服務的社工人員仍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服務九千六百零八位孩子。面對過去,我們不迴避;面向未來,我們將以更開放的態度傾聽所有的批評與建議,因爲我們知道改革精進不能只靠我們自己,兒盟將持續在各平臺定期公佈服務與制度優化的進度,並設立專屬管道蒐集兒保制度改革的意見(ChildProtectionNetwork 兒童保護信箱:CPNforkai@cwlf.org.tw),主動聆聽社會聲音,誠懇溝通,也誠摯邀請大家共同監督我們的精進。我們和所有父母一樣,期盼打造一張綿密有效的兒童保護網,唯有在制度中深化信任、合作與行動,才能真正爲孩子建立一個安全、有愛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