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控訴病假「明碼標價」 工會訴求禁僱主因病假不利待遇
長榮空服員之死,爆出長榮排班、出缺勤制度爭議,空服員工會昨開記者會,提出禁止僱主因員工請病假而有不利待遇等三大訴求,盼立委修法保護員工請假的基本權益。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則擔憂,若請普通傷病假也不能扣全勤獎金,企業說不定乾脆取消全勤獎金制度或減少獎金額度。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昨立法院門口開記者會。現役空服員代表李亦涵指出,長榮航空約有四千名空服員,生病是明碼標價。平日生病扣一分;週末或連續假日生病扣二分;跨年、農曆新年生病扣三分;若請逾四天臨時特休,就會失去申請航班或休假的資格。若不幸生病住院或開刀,除考績直接被影響,年終也會被扣、福利機票不能用,還會召開人評會。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監事會召集人李瀅提出三大訴求,包含現有法定病假天數卅天內,應有一定天數被保障,禁止僱主因爲員工請病假而有不利待遇等;禁止僱主因爲員工請特別休假、天災假而有不利待遇;不利待遇不應僅限於全勤獎金,主管機關應明定不利待遇的樣態,以免僱主無限擴張管理權限。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揚言,若長榮高層持續神隱,工會將在十月廿六日城市馬拉松現場抗議。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就法律面而言,全勤獎金算工資,勞工如果沒上班,企業爲何要給工資?這是兩難。他建議,不是不能透過制度性保障勞工請病假的權益,若要以法律明文規定請病假只能按比例扣全勤獎金,就必須同時規定企業一定要給全勤獎金,否則沒有太大意義。國外並沒有在法律規範到那麼細,畢竟國外工會相對健全,通常都是屬於勞資協商的範疇。
邱駿彥強調,勞工不敢請假,或依法請假卻遭受不利對待,這不只是長榮獨有的問題,只依賴勞動檢查改善是緣木求魚,因爲勞檢人力不夠,且臺灣中小企業佔百分之九十七,不可能一一檢查到,只能透過不斷地宣導,讓所有勞工知悉這是法定權利,僱主不得拒絕,才能釜底抽薪。他同時認爲,應針對資本額、規模大的大型企業加重處罰,畢竟大公司法遵能力較高,應當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