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特斯拉變換車道被檢舉 罰2.4萬加吊照 一招撤銷

一名駕駛特斯拉的男子,日前在臺74線變換車道,沒繼續加速導致煞車燈亮起,後方車輛疑不滿而檢舉。(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男網友4月在臺中臺74線快速公路遭檢舉「非遇突發狀況下驟然減速」,日前收到2張罰單,被罰2萬4000元,並吊扣牌照半年,他事後回想可能因爲開特斯拉,當放開加速踏板時,會自動啓動動能回收系統,讓車輛自然減速並亮起煞車燈;當天他變換車道時沒有繼續加速,造成煞車燈亮起,後方車輛疑不滿而檢舉。原PO向監理站陳情,2張罰單都被撤銷免罰。

該名男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TESLA Taiwan Model 3/Y 特斯拉臺灣車主羣」發文指出,上月11日他收到2張罰單,違規事實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 條第1項及第4項「非遇突發狀況下驟然減速」。

原PO說明,2張罰單的違規時間都發生在4月12日晚上,地點在臺74線西向,接近國道3號匝道口。第1張罰單金額爲0元,但卻是直接處以吊扣牌照半年的處分;第2張罰單則是2萬4000元罰鍰。

「開車10多年來,從未在高速或快速道路上有任何罰單紀錄」,原PO直呼收到這樣的處分讓他非常錯愕。事後仔細回想,可能是因爲他開的是特斯拉,當放開加速踏板時,會自動啓動動能回收系統,讓車輛自然減速並亮起煞車燈。當天他在變換車道後沒有繼續加速,造成車尾煞車燈亮起,後車不滿被超車,看見煞車燈亮就拍下影片檢舉。

收到罰單隔天,原PO到交通分隊要求調閱檢舉影片,畫面顯示他正常變換車道後,沒有繼續加速,也沒有任何針對性或連續性危險駕駛的跡象,他向南投監理站陳情,並附上原廠車主手冊中「鬆開加速踏板即啓動煞車燈」的說明截圖,最終罰單被撤銷,獲免罰。

但令原PO不解的是,這樣的檢舉內容竟然被審覈通過,他查了不少案例,發現依第43條開罰其實是非常嚴格的,多數都是明顯惡意或危險性極高的情況纔會成立。原PO希望分享自身經驗提醒其他特斯拉車主,「如果遇到類似誤會,記得申訴到底。但如果真的是危險駕駛,那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