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今下午宣判 醫盼成爲全民守護兒童的轉捩點
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預計今天下午2時30分,對於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圖中)、劉若琳姐妹凌虐致死案進行宣判。本報資料照片
震驚社會的虐童案件「剴剴案」,臺北地方檢察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等起訴,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訂今天下午2時30分宣判。許多民衆認爲,施虐者應受到最嚴厲制裁,甚至有人喊出「唯一死刑」,但就兒虐事件的司法刑度有一定的上限,最重就是無期徒刑,檢察官建請法院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6年到18年徒刑。
衛福部桃園療養院副院長李俊宏說,「剴剴案」今天下午宣判,每個人在道德面上都有一把尺,並隨着生活背景、成長曆程有所不同,但司法端在判決案件時,採用的是法制面的罪行判定,是依照犯罪人的違法行爲判定相關的刑責,因此,道德面與法治面的評價「往往無法畫上等號」。
「因此,如果『剴剴案』的最後判決結果,與社會期待有所落差時,並不代表這件事的對錯,就此定案。」李俊宏表示,臺灣是法治國家,因此司法有一定衡量的尺度,但虐童事件仍是嚴重的罪行,是社會不能接受的,大家一定要持續關注社會上所發生的兒虐事件,並將建立更好的預防機制,避免「剴剴案」再度重演。
李俊宏說,面對「剴剴案」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情緒,如上週六民團發起「終結兒虐 陪你長大」集會活動,共有上萬民衆參與,下午判決結果出爐,如果有人內心出現不免的情緒,建議應轉化成正向的力量,比如說,可以先暫時放下對「剴剴案」的關注,讓生活迴歸正軌,但於往後可以更加關注兒虐的議題,或積極參與保護兒童的行動等。
李俊宏舉例,像是昨天有一位寄養兒童用餐的時候,只吃一小塊麪包,疑似出現虐待情形,就被熱心人士通報,最後釐清是男童因腸胃不適,寄養家庭擔心食物刺激,改以自備清淡食物讓孩子進食,後續已指派社工啓動調查,這就是民衆已開始更加關心周邊幼童的象徵。
「孩童是社會的公共財,並非父母的私人財產,社會大衆都有關心的權力。」李俊宏說,一旦社會形成這樣的共識,當發現疑似兒虐事件時,大家都會共同保護兒童應有的權益,長遠來說,期盼透過「剴剴案」希望營造出更重視兒童的臺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