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保母重判...兒盟管理遭批 今發聲:絕不迴避法律責任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一審判決今出爐,兒福聯盟聲明尊重司法判決的結果,未來若司法認定兒盟須負法律責任,也絕不迴避。本報資料照片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全國矚目,經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今宣判保母劉彩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刑18年。負責剴剴收出養的兒福聯盟聲明,尊重司法判決的結果,若未來司法認定兒盟須負法律責任,也絕不迴避。
兒盟這一年除檢討內部機制,今也呼籲3項制度改革,包括成立中央兒少事務專責機關、儘速通過托育專法,同時增修兒權法「保護處遇與替代性照顧」專章,精進兒保及兒少安置制度。
兒盟表示,這段時間,如同所有關心剴剴的人,兒盟也緊盯着國民法官們的審理過程,希望能透過庭上的交互詰問、專家證人的證詞,更清楚事實的真相。身爲服務提供者,遭保母欺瞞,未能提前阻止悲劇發生,兒盟感到萬分愧疚,很抱歉讓剴剴受苦,對外婆的痛苦我們也感同身受,兒福聯盟再次表達誠摯歉意。
兒盟說,理解社會大衆無法諒解兒盟的督導管理制度爲何無法解救剴剴於水火,對於在庭審的過程中所揭露的事證與資訊,有不同的解讀,之後兒盟也將在官網及社羣中提出說明迴應,期待和社會有更理性的對話。兒盟深知有做得不足的地方,若將來司法程序認定須負法律責任,絕不迴避,勇於承擔。
兒盟說,保母曾是兒盟最倚重的夥伴之一,但剴剴事件中保母的惡意虐待,令人感到格外痛心。一年多來兒盟經嚴謹的內控內稽制度、風險管理機制檢討,調整組織人事與工作流程,確實改進服務、督導系統、強化對幼兒的保護,
兒盟進一步說,中、高風險個案由雙人訪視、重複檢視,針對6歲以下嬰幼兒且評估爲中、高風險個案,增加督導陪同社工進行訪視,且進一步由資深督導定期重複檢視案件的風險程度。並強化疑慮個案即時復判程序,除法定責任通報,當孩子受傷、經常生病等風險狀況發生時,社工需依風險層級進行會內危機回報,風險層級高者須於1小時內回報、風險中度者須於24小時內回報,經由督導及行政主管進行兩層評估判斷,並適時啓動外部專家傷勢復判等處理機制。
此外,全員強制兒保複訓,定期回訓,全面強化本會社工兒虐辨識相關訓練,2024年全體已完成相關訓練,並納入每年在職、新進社工的強制訓練中,確保每位社工都能持續提升兒虐辨識能力。
除內部檢討,兒盟更希望社會能一同正視制度層面的調整,針對托育與兒保制度的改善,兒盟呼籲成立中央兒少事務專責機關,統籌規畫兒少政策,並儘速通過托育專法,建立不利處境、特殊需求幼兒優先收託及補(協)助機制,同時在兒權法增修「保護處遇與替代性照顧」專章,精進兒保及兒少安置制度。
兒盟也將持續定期公佈服務與制度優化的進度,並設立專屬管道蒐集兒保制度改革的意見(ChildProtectionNetwork兒童保護信箱:CPNforkai@cwlf.org.tw ),主動聆聽社會聲音、誠懇溝通,也邀請大衆共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