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頭身議員戴寧「上銬搭囚車」臺中女監服刑 將住進多人舍房
▲戴寧今天向臺中地檢署報到,下午1時發監執行。(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518萬餘元遭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戴原向嘉義地檢署申請移至臺中女子監獄執行遭駁回,但嘉檢查出戴的戶籍地已遷移臺中,且無故意逃避執行,同意戴的申請,戴寧今天(19日)上午10時準時前往臺中地檢署報到,下午1時被戴上手銬發監,目前已達臺中女監,預計將入住多人舍房。
臺中地檢署今天上午接獲嘉義地檢署代爲執行戴寧的發監囑託函,經分案處理,戴寧上午10時向臺中地檢署報到,下午1時2輛戒護車從中檢出發,戴寧被上銬坐上其中1車,約1時30分,抵達臺中女監。
據悉,戴寧送至臺中女監後,態度配合、狀況穩定正常,臺中女監依程序接收,目前尚未排定舍房,不過預計不會住單人舍房,將住多人舍房,未來將配合臺中女監作息表,按表操課。
▲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遭判刑5年半定讞。(圖/翻攝臉書)
本案於2022年3月間爆發,嘉義地檢署認爲戴寧自2012年起,利用許姓、曾姓、戴姓等三名助理充當人頭,詐領助理費,金額高達518萬餘元,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對她提起公訴,求處有期徒刑24年。
一審法院審理時,認爲戴寧將責任全都推給亡父,態度惡劣,因此重判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案件上訴第二審,臺南高分院審理時,戴寧改口坦承犯行,並流淚說「我願意承擔責任」,也繳回所有犯罪所得。二審因此改判她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嘉義地檢署指出,戴寧判決確定後,隨即啓動防逃程序,以確保後續執行,同時執行檢察官也指揮司法警察,將發監執行之傳票送達受刑人戴寧親簽收受,定於今日上午10時至嘉義地檢署執行。
但戴寧15日時告訴檢方,表示已遷籍至無實際工作或居住事實之臺中市親友住處,以便利親友探監爲由,申請發監至臺中女監;經嘉檢執行主任檢察官審覈刑事訴訟法及監獄行刑法等規定,認爲於法不合,不予准許。
不過考量受刑人確已遷移戶籍至臺中市,且依嘉義地檢署所定執行期日到案,尚無故意逃避執行情形,再經協請臺中地檢,由臺中地檢執行檢察官代爲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