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美女議員戴寧發監前遷戶籍 申請臺中女監執行被駁回
嘉義市美女議員戴寧將在19日發監執行,近日申請移至臺中女子監獄執行,但遭嘉檢駁回。(取自戴寧臉書/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市美女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最高法院12日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3罪共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嘉義地檢署通知戴寧於明(19)日到案執行,戴寧爲方便家人探視,已將戶籍遷至臺中市,並透過律師向嘉檢申請移至臺中女子監獄執行,但遭嘉檢駁回。
戴寧透過律師表示,因媽媽及小孩戶籍已遷至臺中,自己戶籍也在日前移至臺中,基於家人方便探視,15日向嘉義地檢署申請移至臺中女子監獄執,不過嘉義地檢署認爲,戴寧遷戶籍是判刑確定之後,她之前是市議員,生活圈都在嘉義,不符發監執行相關規範,已將申請駁回,但有將戴寧申請事項通報臺中地檢署知悉。
檢方表示,雖然戴寧按規定需要嘉義監獄執行刑期,但之後可透過矯政署提出移至他監執行的申請,屆時就會由矯政署來評估。
檢方指出,針對戴寧已啓動防逃機制,請她19日上午10點到嘉義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屆時如人未到,將進行拘提等強制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