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開野馬跑車逆向撞死老翁駕駛 男認罪賠償獲緩刑
臺灣高等法院
男子黃上人宿醉開着福特野馬跑車,載着妻小、父母出遊,行經北部濱海公路澳底橋路段,失控跨越雙黃線逆向撞上Toyota Altis,致吳姓駕駛傷重不治。一審因黃男否認犯行,重判徒刑8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因黃認罪,且與死者家屬和解並賠償,29日改判黃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43歲男子黃上人2023年2月10日晚間與友人在臺北市飲酒,隔天上午駕駛野馬跑車,載妻子女兒與父母共4人出遊,行經北部濱海公路澳底橋路段時,失控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逆向撞上72歲吳翁駕駛的Toyota Altis。
消防人員救出吳翁時,已無心跳呼吸,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護理人員測得黃男血液酒精濃度達0.106%,檢察官依酒駕致死罪起訴黃男,移基隆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時,黃男矢口否認酒後駕車,未曾對被害人家屬表示歉意,未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害,且黃男血液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甚多,嚴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去年判處黃男8年徒刑。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時,黃男坦承全部犯行,且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並履行全部賠償,獲取家屬諒宥,改判徒刑2年。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