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拒出場慘遭狠刺7刀慘死 淫男判無期定讞要賠789萬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Weibo Twitter Telegram 複製連結 渣男殺酒店女子還強制猥褻,國民法官參審後判無期徒刑。(圖:shutterstock/達志) 渣男殺酒店女子還強制猥褻,判無期徒刑。(圖:shutterstock/達志)

陳姓男子2023年持水果刀,刺殺酒店小姐致死過程中還猥褻,死者家屬請求判死,最高法院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死者家屬提告求償部分,臺北地院判決陳賠償789萬餘元,可上訴。

陳男是該酒店常客,他因不滿酒店公關小姐坐檯期間反應冷淡以及她未能迴應其性服務需求,2023年3月2日下午6時許,自家中攜帶水果刀1把到酒店並指名她前往坐檯,後來因故與她發生爭執後,持手拿水果刀連續刺殺她胸部、腹部、頸部等部位7刀。

被害人大量腹腔內出血及後腹腔肌肉出血,陳男在她受傷倒地後,赤裸上半身跨坐在她身上,以右手隔着A女所穿內褲撫摸其私處,並以身體部位碰觸她胸部,酒店員工因爲聽見她尖叫聲音而前往包廂查看,發現她受傷躺臥在地上,緊急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