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帶男公關酒店狂歡 夫衝包廂理論遭一刀刺心慘死

妻子深夜酒店狂歡 醋夫前往理論反遭陪侍男刺死 (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與妻子陳姓女子相處不睦,李得知陳與男人在酒店包廂狂歡,帶人前往理論,過程中李男的人馬在現場亂噴辣椒水,惹怒陳女的男性友人吳禹劭,吳將李男殺死,國民法官法庭將吳男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臺灣高等法院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吳禹劭因在男性陪侍酒店而與陳女相識,李是陳的配偶,吳禹劭2023年11月15日上午4點,應約到北市中山區「特蘭斯酒店」4樓包廂陪侍陳,並同在場之王新賀(涉共同傷害部分,另行通緝中)等人飲酒唱歌。李輾轉知悉陳在包廂內與他人同歡,於是邀集友人一同前往包廂,欲將陳帶離該處。

王新賀因此與李發生爭執,並毆打李,吳禹劭也從右後方褲袋內取出隨身攜帶之黑色金屬摺疊刀1把,朝李左上臂處迅速捅刺2下,李離開現場後,吳禹劭與王新賀二人亦追至5樓大廳,共同毆打李。

吳禹劭在毆打過程中,持摺疊刀接續朝李之胸背處捅刺3次、腿腳部捅刺3次。李終因前揭等數次攻擊,在「特蘭斯酒店」5樓大廳處倒地不起,警消人員據報到場處理時,發現李已無呼吸心跳,旋即將李送往醫院施以急救,仍被宣告急救無效死亡。

國民法官法庭認爲,吳男犯案手段極爲兇殘,致被害人橫遭剝奪寶貴生命,對被害人遺族及全體社會形成永難彌平之憾事,犯罪手段惡性重大,且其犯行所生之危害至巨,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