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7刀殺死酒店小姐…血泊中吻胸猥褻判無期定讞 再賠789萬元

男子陳冠霖2023年3月持水果刀刺殺酒店張姓女公關、猥褻得逞,最高法院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男子陳冠霖前年不滿張姓酒店小姐拒絕出場,拿水果刀刺殺對方7刀致死再猥褻得逞,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家屬提告求償,臺北地方法院判陳應賠償張女父親374萬餘元、張女女兒414萬餘元,共計789萬餘元,可上訴。

陳冠霖(57歲)2022年12月前往張女上班的酒店消費後,對女方念念不忘,經常上門光顧。張女發現陳對自己有意思,不願出場性交易,避免關係生變,甚至請酒店幹部儘量避免陳點她臺,但陳依然找盡各種理由和張女連繫;若真的無法避免張女坐到陳男的臺,幹部們也會特別注意兩人互動。

2023年3月2日晚間6點多,屢屢遭拒的陳帶着預藏的水果刀前往酒店,表示是最後一次找張女陪酒,酒店工作人員先安排其他女公關拖延時間,等張女上班,同時跟陳約法三章,要求不能做出過分行爲。

等到張女進入包廂,陳冠霖酒一喝就喝到天亮,隔天清晨約7點45分,酒店即將打烊,陳再度要求女方出場,雙方爆發爭執,陳拿水果刀朝張女腹、胸、頸部連刺7刀。張女肝臟被刺穿、肋骨被切斷,兇刀因下手力道猛,斷成兩截。

酒店工作人員聽到張女尖叫聲,衝入包廂時,看到陳跨坐在張女身上,以手指性侵躺在血泊中的張女,陳疑因酒醉又背對門口,完全沒注意店方人員已進入包廂,直到被強行拉起前還在親吻女方胸部,陳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民事部分,張女父親請求賠償醫療、喪葬、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計624萬5124元;張女女兒則請求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共計664萬8440元。陳則認爲,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過高,且他沒有能力賠償。

臺北地院認爲,陳造成張女和家屬天人永隔,且張女女兒案發時年僅1歲半,審酌後判陳應賠償張女父親374萬5124元、張女女兒414萬8440元,共計789萬35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