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小姐拒絕出場…他7刀殺人還吻胸猥褻 判無期徒刑定讞
男子陳冠霖前年不滿張姓酒店小姐拒絕出場,拿水果刀刺殺對方7刀致死再猥褻得逞,檢方殺人等罪嫌起訴陳,一、二審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冠霖(57歲)2022年12月前往張女上班的酒店消費後,對女方念念不忘,經常上門光顧。張女發現陳對自己有意思,不願出場性交易,避免關係生變,甚至請酒店幹部儘量避免陳點她臺,但陳依然找盡各種理由和張女連繫;若真的無法避免張女坐到陳男的臺,幹部們也會特別注意兩人互動。
2023年3月2日晚間6點多,屢屢遭拒的陳帶着預藏的水果刀前往酒店,表示是最後一次找張女陪酒,酒店工作人員先安排其他女公關拖延時間,等張女上班,同時跟陳約法三章,要求不能做出過分行爲。
等到張女進入包廂,陳冠霖酒一喝就喝到天亮,隔天清晨約7點45分,酒店即將打烊,陳再度要求女方出場,雙方爆發爭執,陳拿水果刀朝張女腹、胸、頸部連刺7刀。張女肝臟被刺穿、肋骨被切斷,兇刀因下手力道猛,斷成兩截。
酒店工作人員聽到張女尖叫聲,衝入包廂時,看到陳跨坐在張女身上,以手指性侵躺在血泊中的張女,陳疑因酒醉又背對門口,完全沒注意店方人員已進入包廂,直到被強行拉起前還在親吻女方胸部。他事後辯稱因爭吵中,張女叫他「去死」,才一時氣憤行兇。
一審國民法官審理期間,陳否認有攜帶凶器強制猥褻犯行,並稱死者在包廂內對他提供秀舞服務時,他有以身體碰觸女方乳房、撫摸外陰部,並非在殺害對方時強制猥褻。死者胞弟表示,無法接受陳以金錢換取死者生命,希望判陳死刑;父親批評陳犯後硬拗,「不知道怎麼幫我女兒出一口氣」。
一、二審考量陳出獄後,可能再接觸酒精,社會復歸可能性不高,陳雖表示有意賠償被害人家屬所受損失,但雙方未達成和解,且未曾積極尋求補償家屬的方式,顯未考量家屬心情,而未獲得被害人家屬宥恕,判陳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確定而定讞。
男子陳冠霖2023年3月持水果刀刺殺酒店張姓女公關、猥褻得逞,最高法院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