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家門口安裝攝像頭涉嫌違法?律師解讀
今(4月1日)日起,旨在規範公共安全視頻系統管理保護個人隱私和信息權益《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中明確規定,並非所有的公共場所都可以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設施,比如“安裝圖像採集設備後能夠拍攝、窺視、竊聽他人隱私的其他區域、部位”的相關公共場所屬於禁止安裝區域。
然而,爲了安全考慮,不少人會選擇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或者帶有攝像頭的電子鎖。近年來,也有不少因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被鄰居認爲是侵犯隱私而對簿公堂的案例。
家住南岸某小區的市民劉女士,也因想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這件事而犯了難。劉女士介紹,自己居住的樓房一層有8戶,自家門口和鄰居家大門呈現出一個90度的直角,自己回家要路過鄰居大門,鄰居回家也要路過自家大門,“這種情況不論我如何調整角度,肯定要拍到對方。爲安全考慮想安裝一個帶有攝像頭的電子鎖,但又怕拍到對方隱私,我該怎麼辦?”
條例實施後,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到底會不會違法?
上游新聞記者採訪了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韋清龍律師。他表示,《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實施後,個人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不能一概而論地認定合法或是違法,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進行判斷。
“條例規定除政府有關部門和負有經營管理責任的單位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在特定公共場所安裝公共安全視頻系統。個人家門口不屬於條例明確禁止個人安裝攝像頭的區域,所以從場所性質本身來說,個人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具有操作空間。”他告訴上游新聞記者。
他表示,若安裝的攝像頭滿足“能夠拍攝、窺視、竊聽他人隱私的其他區域、部位”這一條件,則需要調整或改正。從以往新聞報道和裁判案例來看,攝像頭直接拍攝到鄰居的人臉、鄰居門口人員來往情況,或能窺視到鄰居室內情況等,超出保護自身安全的必要限度,就涉嫌侵犯鄰居隱私,屬於違法行爲。只要攝像頭拍攝區域範圍未對準鄰居室內,且僅在自家門前有限範圍,未涉及鄰居家大門等敏感區域,一般不違法;反之,若攝像頭拍攝半徑能完全映射他人大門及室內,則可能侵害他人隱私權,應當修正或改正。
針對被採訪者劉女士的情況,韋清龍建議,若其想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可以先主動與鄰居溝通。詳細向鄰居介紹攝像頭的大致拍攝範圍,承諾會對拍攝內容嚴格保密,不會泄露鄰居的任何信息,詢問鄰居對於安裝位置和角度的意見,爭取獲得鄰居的理解和同意,在不影響雙方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確定一個合適的安裝方案。同時,劉女士可以向小區物業備案,告知物業自己安裝攝像頭的情況,遵循小區相關管理規定。物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協調鄰里關係,同時也能對攝像頭的安裝和使用進行監督。
上游新聞記者 何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