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門口裝攝像頭,還真可能“礙着誰了”
很多人會認爲“我在自家門口安攝像頭礙着誰了”,但實際情況可能還真會礙着別人。《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將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確,在非公共場所安裝圖像採集設備設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不得非法對外提供或者公開傳播涉及公共安全、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的視頻圖像信息。
也就是說,個人在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若攝像頭能直接拍攝到鄰居的人臉及鄰居門口人員來往情況,則存在侵犯鄰居隱私的嫌疑。看來,家門口的攝像頭並不是想怎麼安就怎麼安。
隨着智能安防設備的普及以及家庭安保意識的加強,如今,不少人會選擇安裝家庭攝像頭以及智能可視門鎖等設備,但殊不知,這類設備如若安裝不當,不僅有泄露個人隱私的風險,一不小心也容易侵犯鄰居的隱私。
此前,就有不少因爲攝像頭安裝位置不當導致的鄰里糾紛見諸報端。通常,安裝者會認爲,在自家門口裝攝像頭並不違法,但鄰居又會覺得“受到監視”。家門口的攝像頭到底該如何安,才能既讓安裝者省心,也讓鄰里安心,如今新規給出了明確指引,“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則爲個人安全與隱私保護劃清了法律邊界。
個人攝像頭到底如何安,才能不侵權?尊重他人權益是大前提,同時還要遵循必要、適度原則,不得超出法律規定的保護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必要限度。在以往的一些司法實踐中,法院裁判的思路一般也是判斷攝像頭安裝的方式、角度和監控範圍,不應當影響周圍的鄰居,並且侵犯他人的隱私。比如說,如果自家攝像頭對着鄰居大門,能夠拍攝到鄰居人臉以及其門口人員來往情況,則涉嫌侵犯他人權益;如果僅能拍攝到對方家門口來往人員的下半身,拍不到臉,則可視爲未超出合理範圍,不構成侵權。
家門口安裝攝像頭,是爲居家安全着想,但不應以損害他人權益爲代價。構建和諧的鄰里關係,正確安裝攝像頭,要守好個人安全與隱私保護的法律邊界,保護個人安全不違法,尊重他人權益不“越界”,才能讓攝像頭等智能家居安防設備,既起到守護家門的作用,又不淪爲侵犯他人權益的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私宅領域,如今在一些公共場所,重複建設、非法亂建攝像頭以及視頻圖像信息被隨意收集、泄露的問題也時有發生,給公共安全、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安全造成隱患。對此,新規也明確指出,在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民宿等經營接待食宿場所的客房或者包間內部,以及公共的浴室、衛生間、更衣室、哺乳室、試衣間的內部禁止安裝圖像採集設備以及相關設施,爲公共攝像頭的安裝劃清範圍、立好規矩,並明確了主體責任,嚴格保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期待新規實施後,各類場所的攝像頭安裝更加規範,讓公共安全與隱私保護相得益彰。
特約評論員 喻若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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